内容正文: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小结
朝代
大时代
特色划分
中央官制
地方制度
官员选拔
监察、
谏议制度
其他
夏朝
早期
中国
政治
制度
王位世袭制出现(“家天下”),出现“公共权力”
商朝
“内外服”制度,对地方的控制力不足
西周
分封制度:王族、姻亲、功臣受封,可再分封,形成等级序列
世卿世禄制度
(血缘为选拔标准)
宗法制度:嫡长子继承制为核心,宗法观念影响深远。
礼乐制度:周礼,具有法律地位,维护宗法分封体制的工具。
春秋和战国
礼崩乐坏,宗法分封体制崩溃,
中央集权制度逐渐出现,郡县制开始出现
秦国采用“军功爵”制度(军功为选拔标准)
秦朝(前221统一)
专制
主义
中央
集权
制度
专制主义:从决策角度,少数人说了算,具体指皇帝个人专制;
中央集权:中央与地方关系角度,中央对地方有绝对权威,地方对中央绝对服从
(两对矛盾贯穿始终:皇权与相权的矛盾,中央与地方的矛盾)
三公九卿制度: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相互配合,互不相属,彼此牵制;职权划分体现“家国不分特点”
郡县制:划分行政层次(郡、县、乡、里、亭),郡守、县令,无封地,权力无法世袭,必须服从中央
“官僚政治”取代“血缘政治”
仍然采用“军功爵”制度
(不适宜和平稳定时期)
中央设“御史大夫”,负责监察百官
皇帝制度:皇位世袭,皇权独尊,皇权至上
统一货币、度量衡、文字,修建长城、驰道,开凿灵渠
西汉
汉初:仍然采用三公九卿制度(汉承秦制)
汉武帝:采用“中朝(中外朝、内外朝)”制度,中朝掌握决策权,外朝(即原先的三公九卿)沦为执行机构
汉初:刘邦采用“郡国并行制”,保留郡县制的同时部分恢复分封制度,后引发“七国之乱”
汉武帝:采用“推恩令”,逐步削弱王国势力,从而加强中央集权
划分全国为13个州,派“刺史”巡视各州,监控地方高官与诸侯王
汉武帝:采用“察举征辟制”,以品行和才学选拔官员,被推荐的官员称谓“孝廉”,后此制度流于形式
中央:御史府,将监察制度体系化
地方:刺史制度(见西汉地方制度)
东汉
中朝制度发展为“尚书台”,成为正式的中央决策机构
州逐渐由“监察区”演化为“行政区”
东汉末,曹操推行“九品中正制”,设“中正官”对人才进行考评,注重“门第”,后形成“世(士、势)族”制度
魏晋
南北朝
隋唐
三省六部制:中书省( 起草诏令)、门下省(审核封驳)、尚书省(分为兵刑工吏户礼六部,负责执行),互不相属,互相配合,互相牵制,减少决策失误,提高行政效率
唐朝“安史之乱”后,地方节度使权力膨胀,形成长达百余年的“藩镇割据”局面
隋开创“科举”制度,唐完善,采用分科考试的方法选拔人才;
分“明经、进士”两科,体现相对公平,扩大统治基础,提高官员的文化素养和廉洁,加强了中央集权
设立御史台机构,加强对百官的监督;
门下省负责审议封驳,具有“谏议”职能
三省六部制,标志着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成熟,“三省”分权模式史称“过程分权”
两宋
北宋,宋太祖改革中央官制,形成“二府(中书门下、枢密院)三司(盐铁、度支、户部)”体制,进一步削弱相权,加强皇权
北宋初,地方分别推行“收精兵、削实权、制钱谷”等几大措施,派文官担任地方官,设通判监督地方官员,强化了对地方的控制
进一步完善科举制度,尤其是防止作弊方面有巨大完善,并扩大科举录取规模
设立“谏院”,专门负责谏议事务
两宋强调“重文轻武”的治国方略;
北宋初年强化中央集权的措施,基本解决了中央与地方的矛盾,从此中国进入了长期统一的时代
元
为了提高行政效率,将复杂的中央官制简化为“一省(中书省)制”,但是也导致了中书省权力扩大,相权威胁到了皇权,导致元朝后期的政治混乱
推行“行中书省”制度,简称“行省”,是我国省制的开端;并将西藏划归“宣政院”直接管理
明
洪武十三年,废除宰相制度,创设“殿阁大学士”,明成祖时期成为定制,史称“内阁制度”,内阁掌握“票拟”权,皇帝掌握“批红”权,内阁不是法定的中央机构,只是顾问应对机构
基本继承元朝的省制,创设“三司”管理省级事务
开始推行“八股取士”,束缚人们的思想,扼杀创造力,不利于自然科学的进步
强化监察系统,设立锦衣卫、东西厂、都察院、六科给事中、按察使司等
谏议机构被取消
君主专制制度空前强化
清
雍正帝时期创设“军机处”,具有简速密的特点,军机大臣只能“跪奏笔录”,君主专制制度达到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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