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新课导入
在古代汉语中,“诉”“讼”两个字最初并不连用。《说文解字》记载:“诉,告也。”“讼,争也。”
从字形上看,“诉”=“言”+“斥”,可以指排斥对方的言论,即控诉、告发、控告对方;
“讼”=“言”+“公”,可以指将双方各执一词而相持不下的争辩、纠纷等提交公共权力机构,由其作出公平公正的裁断。
9.2 解析三大诉讼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教学目标
课标要求 素养目标
解析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特点和程序。 1.通过学习,认识诉讼的含义和特点,培养科学精神。
2.通过学习,理解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的差异,学会采取适当的方式去解决纠纷,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培养科学精神和法治意识。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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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的主要类型
诉讼及其特点
目录
一·诉讼及其特点
新课导入
小莹酷爱文学创作。一天,她偶然发现一本署名为小琪的诗集里载有自己的作品,后来得知是文学社的同学小琪擅自将社团内部讨论的稿件交给某出版社出版了。小莹认为这一行为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要求小琪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但小琪认为这是在帮小莹宣传作品,并不侵权。社团老师出面调解,小琪不仅不道歉,还认为小莹小题大做。有的同学也认为小莹没必要这么较真儿。小莹觉得很困惑,不知该如何解决问题。最终,咨询过律师后,小莹在父母的帮助下,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中小琪侵犯了小莹什么权利?案例中涉及到了哪些解决纠纷的方式?最终小莹采取哪种方式解决纠纷?如何看待这种方式呢?
社团老师出面调解,小琪不仅不道歉,还认为小莹小题大做。
调解
小莹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
一·诉讼及其特点
(一)诉讼
1.含义:诉讼俗称“打官司”,它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
2.地位: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占据主导地位,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3.要求:必须严格依法进行。
4.特点:
特点 阐释
公权性 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
程序性 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解决纠纷。
强制性 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终局性 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终局的。
一·诉讼及其特点
(二)诉讼法
1.含义:用于调整诉讼法律关系,规范诉讼活动与程序的法律。
2.类型:针对不同的诉讼类型,我国分别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拓展】实体法和程序法(根据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同) ①实体法:是指规定具体权利义务内容或者法律保护的具体情况的法律。主要包括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事法等。
②程序法:是规定以保证权利和职权得以实现或行使,义务和责任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的法律,主要包括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等。
③关系:程序法是正确实施实体法的保障。审判活动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综合运用。
【注意】
民法典≠民事诉讼法
行政法≠行政诉讼法,
刑法≠刑事诉讼法
1.优点:
(1)诉讼是一种有强制力的救济措施,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比较稳定,有效。
(2)诉讼可以充分全面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比较公正,处理的结果生效后具有终局的法律效力,具有执行力。
2.缺点:
(1)诉讼程序比较繁杂,周期较长,需要耗费一定的精力和财力,也有可能使双方的关系恶化。
(2)诉讼的保密性不强,诉讼的结果通常是要公开的,而有的人是不愿意被公开的。
知识拓展:诉讼的优缺点
二·诉讼的主要类型
二·诉讼的主要类型
(一)诉讼的主要类型:
1.类型:诉讼分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
2.差异:它们在案件性质、诉讼目的、提起诉讼的主体、诉讼内容和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
(1)民事诉讼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
(2)行政诉讼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3)刑事诉讼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主要差异
(1)民事诉讼:旨在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行政诉讼:旨在审理行政案件,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民告官)
(3)刑事诉讼:旨在审理刑事案件,准确、及时地查明案件事实,惩罚犯罪分子,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自诉:民告民;公诉:官告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