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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庆市2022-2023学年高一上学期期末教学调研
语文试题
本试卷共10页,23小题,满分150分。考试用时150分钟。
注意事项:
1.答卷前,考生务必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将自己的姓名、考生号、考场号和座位号填写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将试卷类型(B)填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将条形码横贴在答题卡右上角“条形码粘贴处”。
2.作答选择题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选项的答案信息点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答案不能答在试卷上。
3.非选择题必须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作答,答案必须写在答题卡各题目指定区域内相应位置上;如需改动,先划掉原来的答案,然后再写上新的答案;不准使用铅笔和涂改液。不按以上要求作答的答案无效。
4.考生必须保持答题卡的整洁。考试结束后,将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一、现代文阅读(35分)
(一)现代文阅读I(本题共5小题,17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完成下面小题。
材料一:
我国是世界上文明发展很早的国家之一,法制文明的历史源远流长。法律制度作为文物典章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华文明史上大放异彩。早在公元前21世纪的夏代便产生了习惯法,夏朝之后的殷商进一步发展了奴隶制法律制度,至西周臻于完善。夏商周三代法制的发展,尤其是西周的礼乐刑罚制度,为中国封建制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春秋战国时期,法家主张“以法而治”,战国时期李悝的《法经》创新封建法典体制。西汉时形成的汉律60篇,两汉沿用近400年。唐太宗以奉法为治国之重,一部《贞观律》蔚为大观。在《贞观律》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唐律疏议》,成为中华法系代表之作。《唐律疏议》以其完备的体例、严谨而丰富的内容成为封建法典的范本,在中华法制文明发展史上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对后世立法产生深刻影响。不仅如此,《唐律疏议》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制度还超越国界,成为不少国家学习的范本。
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等不同,中华法系是在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显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力和中华法制文明的深厚底蕴。在内涵和外延上,中华法系与中华传统文化是相通的。它体现着中华传统道德、政治、哲学、伦理等理念,强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又寻求自然与社会秩序的和谐。礼法结合是中华法系的重要特征。中国古代注重教化,反对“不教而诛”。“礼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后”,礼法并重、隆礼重法方为治国之良策。出礼入刑、隆礼重法,是中华法制文明的独特智慧。
(摘编自夏锦文《中华法制文明具有深厚底蕴和独特魅力》)
材料二:
历史是最好的老师。经过长期发展,我国古代在社会治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和智慧,构建起一系列法律制度,在保障社会安全、应对风险灾害等方面,展现出强大的制度建设能力。而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古人更注重事理、情理和法理的结合。
援法断罪、罚当其罪,是中国传统法律制度的一个鲜明特点。古代社会依据案件的严重程度、不同性质,采取不同处理方式。官府往往集中力量处理重大刑案,而将其他纠纷放至地方自理或民间调处。在处理民间纠纷时,地方上德高望重的人往往会依据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况酌情处理。而在处理重大刑案时,则要求官员严格引据成文法,涉及重刑必须经过上报文牍和逐级复核程序,采用错案严格归责的处分规则,这体现了对法律及其执行过程的充分重视。在这方面,历代律典、则例都有明确规定。在清代,对故意或过失导致判罚偏差的官员,《吏部处分则例》规定了详细的处罚措施。
在处理各类案件时,我国传统法律制度强调德主刑辅、情法结合。汉代儒家学者倡导引入《春秋》等儒家经典作为审理案件的依据。从当时的历史条件看,这种“引经决狱”的方式,在缓解律令苛酷、实现礼与刑的结合上具有积极意义。在具体案件处理过程中,汉代以道德教化为主、与刑罚手段并用,兼顾情理法等进行全面评判,努力去实现罪罚相当、礼法平衡。历代刑案和判牍文书的记载显示,裁判者们不仅在民事诉讼中兼顾天理、国法、人情等各种因素,而且在命盗刑案中也充分考虑司法的道德教化效果和礼法平衡的实现。事理、情理、法理相结合,是我国古代司法的重要特色。
(摘编自王志强《注重事理、情理、法理相结合》)
1. 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夏商周三代法制尤其是西周礼乐刑罚制度,为中国封建制度的形成奠定基础。
B. 中华法系代表作《唐律疏议》是封建法典范本,对后世立法产生了深刻影响。
C. 古代社会处理案件方式不尽相同,官府往往把力量集中在处理重大刑案上。
D. 汉代“引经决狱”的方式具有消除律令苛酷、实现礼与刑相结合的积极意义。
2. 根据材料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
A. 我国法制文明的历史源远流长,法律制度在人类文明史上曾经大放异彩。
B. 大陆法系、英美法系等缺乏创造力与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