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新课导入:
2022年9月27日,经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曾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水务局局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兼主任的李建平,因犯有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勾结纵容黑社会组织等等多项罪名,数罪并罚。李建平主观恶性极深,不体恤群众疾苦,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最终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思考:李建平一案给我们带来哪些启示?
权力行使需要接受监督。监督是权力正确行使的根本保证,不受监督的权力将导致腐败。本节课我们一起走进 2.2《加强宪法监督》
第二课 保障宪法实施
2.2 加强宪法监督
第一单元 坚持宪法至上
1.政治认同 : 感受宪法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掌握增强宪法意识的途径和方法。
2.道德修养:培养法治思维,树立宪法信仰,养成自觉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的习惯,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3.法治观念 : 理解保障宪法实施,必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4.健全人格:学会运用宪法精神来分析和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自觉抵制各种妨碍宪法实施、损害宪法尊严的行为。
5.责任意识:树立权力监督意识和观念,增强宪法意识和观念,自觉践行宪法。
核心素养目标:
教学重点:监督权力行使。
教学难点:增强宪法意识。
学习目标:
1.为什么要加强宪法监督?
2.我国宪法监督的主体和内容是什么?
3.如何加强宪法监督?
4.为什么要增强宪法意识?
5.如何增强宪法意识?
6.为什么要推动宪法实施?
一、监督权力行使
我国权力监督方式
法律监督系统
政治和政府监督系统
社会监督系统
在众多监督形式中,宪法监督具有基础性意义,加强宪法监督制度的完善至关重要。
①权力行使需要接受监督,监督是权力正确行使的根本保证,不受监督的权力将导致腐败。
1.为什么要加强宪法监督?p26-27
一、监督权力行使
2022年1月17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的贵州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王富玉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王富玉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权力不受制约就会产生腐败,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
——孟德斯鸠
贿选
买官卖官
暴力执法
②为了保证国家机关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需要建立健全完备的监督公权力行使的制度体系,在这一监督体系中,宪法监督制度具有基础性意义。P26
宪法监督
一、监督权力行使
1.为什么要加强宪法监督?p26-27
③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我们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不断加强宪法监督工作。P26
一、监督权力行使
1.为什么要加强宪法监督?p26-27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结合材料分析为什么权力需要监督?
③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我们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不断加强宪法监督工作。P27
一、监督权力行使
1.为什么要加强宪法监督?p26-27
②为了保证国家机关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需要建立健全完备的监督公权力行使的制度体系,在这一监督体系中,宪法监督制度具有基础性意义。P26
①权力行使需要接受监督,监督是权力正确行使的根本保证,不受监督的权力将导致腐败。P26
宪法监督:“谁来监督”?“监督什么”?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
地方各级人大
宪法监督的主体(谁来监督)?
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修改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
第六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的职权:
第九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
我来找茬:谁监督? 谁解释?谁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实施职责?
一、监督权力行使
全国人大及
其常委会
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
全国人大常
委会
解释宪法和法律
地方各级
人大
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和法律实施
一、监督权力行使
2.我国宪法监督的主体和内容是什么?
(1)宪法监督的主体:
①法律文件:审查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合宪性,使其与宪法不抵触;
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审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宪行为,追究其违宪责任,维护宪法权威。
一、监督权力行使
(2)宪法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