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2023
新高考
法律与生活
社会争议解决
主观题复习
1
碳排放交易,是运用市场经济来促进环境保护的重要机制,允许企业在碳排放交易规定的排放总量不突破的前提下,可以用自身减少的碳排放量,使用或交易企业内部以及国内外的能源。2022年初,甲公司获得15单位的指标,乙公司获得10单位的指标,但实际生产过程中,甲公司只排放了10个单位,而乙公司排放了12个单位,乙公司决定从甲公司购买2个单位的碳排放量,并签订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采购合同书》。但到了合同最后期限截止,甲公司仍未能按约交付给乙公司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随后乙公司以该合同为据,将甲公司告上法庭,最后胜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A、B两个公司的行为作出评价。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A、B两个公司的行为作出评价。
【答案】①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同时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②甲公司未能履行合同约定,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③乙公司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书面合同是重要的证据,做到了有据可查,也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南京德尔森电气有限公司提供的合同、产品图片等证明,美弗勒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将德尔森公司的8个工程图片中的德尔森公司商标换成美弗勒公司的商标,将德尔森公司的工程图片当作自己的工程成功案例印制在产品宣传册上。一审法院认为,德尔森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能证实美弗勒公司该行为系虚假宣传;二审法院认为德尔森公司未举证证明美弗勒公司宣传内容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解并对其造成直接损害后果的情况下,该公司关于美弗勒公司进行的宣传系虚假宣传并构成不正当竞争的主张不能成立。2022年5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再审予以纠正:美弗勒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阐述上述案例对经营者的启示。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阐述上述案例对经营者的启示。
【答案】①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诈消费者,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同业利益和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经营者应当强化规则意识,依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②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将承担不利后果。经营者要注意及时收集和保存证据。
③一审结束后,当事人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经营者要充分利用自己的诉讼权利。
2019年2月15日,许某某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2020年2月24日,许某某向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区人社局以超出工伤认定期限为由,同日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许某某不服,认为其出院后在申请工伤认定期限届满前,因疫情交通管制,无法在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适当扩宽审查标准,区人社局是错误的行政行为,应予撤销,故提起本案行政诉讼。案件审理前,许某某所在的户籍地村委会出具《证明》,证实其于2020年1月22日出院后回村居住,于2020年2月5日申请外出进行工伤认定,但因交通事故造成行动不便及疫情影响,最终无法前往。另据查,为应对疫情,当地政府采取了为期13天(2020年2月8日至2020年2月20日)的交通管制、自然村及社区封闭式管理疫情防控措施。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谈谈你认为当地法院应该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谈谈你认为当地法院应该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
【答案】(1)撤销区人社局作出的涉案《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责令该局于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2)①疫情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性质应被认定为不可抗力,疫情影响期间应该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②工伤认定期限为一年。许某某于2019年2月15日受伤,扣除当地疫情防控为期13天,申请工伤认定的截止日期应为2020年2月27日,许某某于同年2月24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符合工伤认定申请条件。
材料一 2022年5月14日,刘某经人介绍为姚某装修商店,并达成口头协议:刘某为姚某安装塑料扣板,每平方米8元,面积约100平方米。同年5月17日晚,姚某为不影响其商店白天经营,要求刘某晚上作业,并在安装扣板过程中拆除旧卷闸门遗留的挂件。刘某在拆除挂件前,因店内货架的摆设妨碍人字梯的架设,曾向姚某提出货架碍事,姚某称“不好弄,就这样将就着干”,刘某于是一脚蹬在人字梯上,一脚踏在货架上,身体悬空作业,挂件钢板突然断裂,刘某从高处摔倒在地,经诊断为右股骨粗隆间粉碎性骨折。
(1)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