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四课 公民义务
第二框 依法履行义务 教案
【教学目标】
1.通过本框,引导学生能够懂得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关系,理解并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提高辩证思维能力,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
2.通过本框,引导学生能够明确违反法定义务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增强义务观念和法治意识,自觉依法履行义务。
【重点难点】
一、教学重点
1.重点:正确理解权利义务相统一。
2.突破策略:首先,教师借助具体而真实的事例让学生能够更加深刻地理解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事例既要能体现权利和义务的不同,又能充分体现二者的统一;其次,教师通过递进式提问,启发学生思考,提高学生的思辨能力,引起学生共鸣,激发学生的同理心;最后,教师引导学生结合事例,分析自觉履行义务对保障自己和他人权利的实现、对国家发展的重要意义,从而让学生树立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
二、教学难点
1.难点:坚持权利义务相统一。
2.突破策略:首先,教师以感性认知的方式,让学生在课堂上充分探讨,初步理解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关系;其次,教师通过教材上的漫画《挑担子》引人到学生的日常生活,结合学生的日常表现,抓好典型,进行有针对性的行为指导,提出具体可操作的行动指南,让学生知行合一,落实行动;最后,教师用理性思辨的方式,让学生认识到法定义务须履行,一旦没按照要求履行法定义务,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教学过程】
一、新课导入
活动 “高铁霸座”事件
2018年8月21日上午,在从济南站开往北京南站的G334次列车上,一名男乘客霸占别人的靠窗座位,不愿坐回自己的座位。当事女乘客经劝说无效后,叫来列车长。面对列车长,该男乘客自称“站不起来”。列车长问其是否身体不舒服或者喝了酒,对方回答:“没喝酒。”列车长问:“没喝酒为什么站不起来?”该男乘客称:“不知道。”并表示到站下车也站不起来,需要乘务员。帮助找轮椅。他拒绝坐回自己的座位,并称让女乘客要么站着,要么坐他的座位,要么去餐车。
座位被占的女乘客是一名刚毕业的女生,从济南西站上车,而当事男乘客自己的座位与这个该座位仅隔着一两排。最后,列车长和乘警劝导男乘客无果,女乘客被安排到商务车厢的座位,直到终点。事发后,孙某在自己的微信里向朋友描述当天的经历:“今天上午我又把一车厢的人要得团团转,包括列车长、警察、一车厢的乘客、一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姑娘。”
1.思考:该男子在乘坐高铁时享有哪些权利,应该履行哪些义务?
教师总结:案例中男子买了高铁票,享有乘坐相应班次高铁的权利,但同时应该履行对号入座的义务。
2.思考:请同学们从权利和义务的角度评价一下该男子的行为。
教师总结:该男子霸占了别人的座位,是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把一车厢的人要得团团转”更是扰乱了公共秩序。总之,他既没有正确行使权利,也没有自觉履行义务。
教师总结:首先,违法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次,侵犯了他人的正当权利,影响与他人之间的良好关系;最后,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不利于社会和谐。
(设计意图:本活动设计选取社会大众都普遍关注的“高铁霸座”事件,有利于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激发学生学习、讨论与表达的兴趣。通过结合案例对“公民的权利与义务”进行分析和总结,突破本框的重点和难点。)
二、新课讲授
环节一 权利义务相统一
活动一 案例分析
近年来,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夺方向盘、殴打驾驶人员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有的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成为不容忽视的公共安全问题。
为此,2021年3月1日修正之后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思考:请同学们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做出这项修正的意义是什么呢?
教师总结:更好的保障驾驶员的权利。
2.假如你的权利得不到保障,会影响你履行义务的积极性吗?
教师总结: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公民的权利得到充分实现,可以调动其履行义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的承担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
3.思考:假如我们不履行义务会对自己、他人、社会、造成哪些危害?
教师总结:首先,违法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次,侵犯了他人的正当权利,影响与他人之间的良好关系;最后,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不利于社会和谐。
4. 请归纳总结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教师总结: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①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
②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二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六条规定 中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