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4.2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课标要求】
1.熟悉法律对权利行使合理界限的规定,增强法治观念,学会合理行使权利,避免权利滥用。
2.理解法律关于不动产相邻关系的处理规则和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彰显友善的价值观念。
【教学目标】
1.政治认同:坚持权利义务统一原则,行使权利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妨碍他人合法权利。
2.科学精神:明确作品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使用的条件。
3.法治意识:不动产权利人在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同时,应该注意到相邻方的合法权利。
4.公共参与:有限制地行使民事权利。
【教学重点】
1.行使民事权利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2.相邻关系的内涵和主要类型。
【教学难点】
1.法律对知识产权的限制。2.相邻关系的处理的规则和意义。
【思维导图】
【知识解读】
一、民事权利有限制
1.对民事权利的限制
(1)必要性:为了防止滥用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提醒:滥用民事权利的构成要件
(1)被滥用的权利本身是合法的。
(2)当事人有滥用权力的故意。
(3)滥用权利造成了损害。
(4)损害与滥用权力和行为有因果关系。
(2)表现
①从权利的类别来看,公民在行使民事权利时,有人身权的界限、财产权的界限、知识产权的界限等。
②从限制的来源来看,公民在行使民事权利时,有法律法规的限制、国家政策的限制、社会公德的限制、他人合法权益的限制等。公民行使权利受到一定的限制,实际上也是对公民行使权利的保护,二者是对立统一的。
提醒: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在行使民事权利时,必须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得滥用权利,这充分说明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公民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在民事活动中不能割裂二者关系。
2.限制的内容
(1)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2)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对于人身权设定了界限
(1)表现: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2)原因:这些行为是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所必需的。
(3)例外: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4.对知识产权的限制
(1)作品的合理使用
①处理: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②情形: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为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
【知识拓展】合理使用制度的意义
(1)合理使用制度是知识产权权利限制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意在维护公众利益,建立良好公平的市场秩序,实现权利人利益和公众利益的平衡。
(2)民事活动应当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特定主体依法享有的专有财产权,属于私权的范畴,该项权利的行使当然应遵循“公共利益”原则。
(3)作为知识产权客体的智力成果,是在前人已有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创造性劳动取得的,其本身对整个社会科技文化事业的发展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所以,较之一般的民事权利,知识产权应受更多的限制;否则,必将阻碍整个社会的发展。知识产权法既赋予智力成果的创造人以专有权,鼓励创造者的积极性,又对这种权利设立一定必要的限制,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实现法律公平和正义。
[想一想] 甲老师在期中考试题目中引用某乙的一幅漫画,某乙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定甲老师构成对某乙侵权。法院审判的依据可能是什么?
提示:甲老师引用某乙的一幅漫画命题,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一般情况下不构成侵权;但是应该在命题时注明作者的姓名和作品的出处,否则也会形成侵权。
(2)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①处理: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②情形:报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发表的作品;在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
(3)法定许可制度与合理使用制度
(1)限制的权利范围不同:法定许可制度依法承认和保护作者或著作权人对其作品的财产权,其限制的对象仅仅是作者人身的、精神上的权利,即不需要征得作者同意或者许可,便可使用其作品,而合理使用制度,不仅限制了作者的人身权利,也限制了作者的财产权益,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2)使用的目的不同:法定许可制度下使用人的使用目的是营利,使用人随时可以使用他人作品,并且在使用的数量和次数上无任何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