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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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体系
【课标要求】
1.描述与分类: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与要素。
2.解析与论证:民法基本原则的作用;自愿原则与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的关系。
3.预测与选择:遵守民法基本原则,正确参与社会经济生活。
4.辨析与评价:“自然人与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相同的”。
【教学目标】
1.政治认同: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每个公民认真学习民法知识,提高法治素养。
2.科学精神: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
3.法治意识:尊崇法律、敬畏法律,把法治作为工作、生活的准则和指南,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4.公共参与: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积极参与社会生活。
【教学重点】
识别民事法律关系。
【教学难点】
我国民法基本原则。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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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含义(民法调整的范围)
平等主体
1
财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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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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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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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地位平等的当事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指平等主体之间以财产归属和财产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具有平等自愿和等价有偿的性质。
指平等主体间基于人格或身份而发生的,与人身不可分离,不具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1)作用: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具体表现:为我们日常生活中的衣、食、住、行等物质与精神需求提供法律保障。
是维护高效、诚信的社会经济秩序的基本法律。
在构建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为人权提供基本保障。民法为现代化市场经济提供一般规则和行为规范。
维护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民法促进民主政治。
(2)特点:民事主体地位平等,民事权利与义务相一致,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等原则。
(3)意义: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1.民法含义(民法调整的范围)
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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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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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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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法典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狭义的民法是指民法典;广义的民法则包含民法典和其他民事单行法律。
2.民法典
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意义
①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必然要求。民法是由人格权、身份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社员权等构筑起来的权利大厦。实施好民法典,可以创造、完善权利实现的条件,营造良好环境。
②实施好民法典,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民法典的颁布,为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③实施好民法典,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民法典开出了需要保障的“权利清单”和“利益清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这些权利和利益,是对党和政府提出的实实在在的要求。
④实施好民法典,需要把握好市场和政府作用的边界。民法典对权利的规定,不仅是在为人与人之间划清行为自由的界限,也是为公权力的行使者指示行权履责的边界。
3.民事法律关系
①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公民)
组织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法人组织
非法人组织
民事主体
营利法人(企业)
非营利法人(公立学校)
特别法人(政府)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权利:是指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
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有没有,强调资格)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能不能,强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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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事法律关系
②民事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例如,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