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三单元 全面依法治国
第九课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课标要求】搜集资料,阐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基本要求。
考点1:科学立法
一、科学立法的内涵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特别提示】 ①科学立法的核心在于: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
②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为了人民,依靠人民
③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是: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2.科学立法的内涵:就是要尊重和体现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不断提高法律的质量。
3.科学立法的具体内涵(判断标准):
⑴科学立法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障人民各项权利。
具体体现:立法要符合中国的政治制度和历史传统,要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进程相适应,制定出适合中国的良法。
⑵科学立法符合国情和实际。
具体体现:要立良善之法,立管用之法,完善立法体制机制,使每项立法都能科学合理地规范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使法律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
⑶立法必须遵循法律体系的内在逻辑和立法工作规律,遵循立法程序,注重立法技术,努力实现立法过程的科学化。
【特别提示】我国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
国家机关
立法范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
制定和修改其他法律
国务院
制定行政法规
国务院相关部门
制定部门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制定地方性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
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
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二、推进科学立法
1.科学立法的基本要求:
⑴科学立法要做到依法立法,在法治的轨道上制定合法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①法律依据:宪法和立法法是国家机关制定和修改法律的最基本的法律依据。
②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所有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都应当按照法定职权、依据法定程序开展立法工作。
⑵科学立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必须坚持民主立法,广开言路,集思广益。
①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②要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开展立法协商,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
③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⑶科学立法要合理设定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
①应在立法中客观地认识现实生活中的各种利益,并加以合理的确认和保护,做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相对应。
②立法还要科学合理地配置权力与责任,根据国家治理需要,授予国家机关必要的权力,并对其加以制约,明确权力行使不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知识拓展】科学立法要把握四组关系(了解)
①关于权利与权益,必须坚持权利平等原则,任何组织、任何个人都不能有任何特权,必须兼顾不同社会群体、不同阶层之间的利益诉求。
②关于权利与权力,必须以公民私权利保障为重点,对公权力进行必要的规范、制约和监督,保持权利和权力之间的平衡。
③关于权利和义务,权利和义务必须对等,有义务必有权利,义务来源和从属于权利,义务的设定必须也只能是为了权利。
④关于权力与责任,必须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必追究”的观念,坚持权力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做到权力与责任紧密挂钩,权力与利益彻底脱钩。
考点2:严格执法
一、严格执法的内涵
1.严格执法的内涵:就是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
2.严格执法的最重要主体:在法律实施体系中,行政机关是执法的最重要主体。
3.严格执法的意义:
⑴有助于捍卫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政府必须带头严格执法,才能带动全社会尊崇和敬畏法律。(法律本身角度)
⑵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政府只有坚持严格执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群众正当权益,才能彰显公平,伸张正义。(社会角度)
⑶有助于推进建设法治政府。(政府角度)
①各级政府能否切实做到严格执法,体现国家政治文明程度,关系法治中国建设成效。
②只有不断推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才能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任务和目标。
二、推进严格执法(措施\基本要求):
⑴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依法行政的要求)
【知识拓展】“权力清单”对政府依法行政有何重要意义。
①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有利于理清政府职权,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防止权力滥用。
②有助于各行政机关依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