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五课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课标要求
1. 了解全国人大的地位、职权、构成、常设机关;
2. 掌握人大代表的产生、地位、职权、义务;
3. 掌握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位、优越性;
4. 了解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原因;
5. 了解如何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
核心素养
1.政治认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通过学习,要深入理解这一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对该制度的政治认同。
2.科学精神:正确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位、内容和优越性,正确处理人大代表与人民的关系;要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3.法治意识:全国人大完善立法,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4.公共参与:积极利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命题预测
1.全国人大的地位、职权、构成、常设机关;。
2.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位、优越性;
3.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原因;
4.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
【新课标要求】
【思维导图】
【知识梳理】
(一)人民代表大会
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方式
(1)原因: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机关: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3)方式:在我国,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的意志,根据人民的利益行使权力。
2.人民代表大会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①产生:人民民主选举人大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统一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决定全国的一切重大事务。
②性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③地位: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中央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④职权:a.立法权(制定、修改、废除、解释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备案;(其他国家机关可在人大授权下制定专门性法规)
b.决定权(决定事情、通过、批准本年度的工作报告):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定的程序决定国家和社会或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权力。如批准国民经济和发展的计划,批准国家(地方)预算,批准省、市(直辖市)的设置,决定战争与和平问题等等;
c.任免权(选举、任命、罢免人员):任免权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进行选举、任免、罢免、撤职等权力;
d.监督权:监督权是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关键词:执法检查、法律实施和落实情况等);监督“一府、两院和一委”工作的权力(听取审议上年度的工作报告)。
考点突破:一府两院一委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党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核心,国家机构都要接受党的领导。
⑤常设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a.地位: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
b.产生: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c.职权: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行使宪法规定的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d.各专门委员会:为了更好地开展经常性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考点突破:地方人大由省、市(州)、县、乡四级人大组成,县、区级以上人大才设置人大常委会,乡(镇)级人大设置人大主席团。
(2)地方人民代表大会:①产生:人民民主选举人大代表组成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决定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
②性质: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③地位:同级国家机关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地方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备注:职权、常设机关等参照全国人大相关知识掌握。)
(二)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1.产生: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
2.选举方式:直接选举(县及县以下)和间接选举(县以上),并普遍实行差额选举。
3.地位: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4.权利: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和质询权等。
审议权
对列入会议议程的各项报告和一案进行讨论,发表意见。
表决权
对交付表决的报告和提案有关事项表明各种意愿。
提案权
人大代表有一有权依法定程序,向人大提出议案。
质询权
有权依法定程序对政府等机关的工作报告提出质问并要求答复。
5.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