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四课 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新课标要求】
课标要求
列举宪法有关人民主体地位的规定,说明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核心素养
1.政治认同:通过学习,认同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认
同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通过探究,明白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是为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认同国家履行职能是为了人民。
2.科学精神:理解社会主义民主的意义、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明确社会主义民主的特点;通过学习探究,知道专政与专制的不同,理解我国民主与专政的统一是必要的、合理的。
3.公共参与:通过社会实践,参与民主建设,参与协商民主等公
共活动。关人民主体地位的规定,说明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命题预测
1.引述宪法对我国根本制度的规定,了解社会主义制度的特征,明确人民民主专政的意义。
2.分析某一具体事例,归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点,把握国家对内、对外职能。
【思维导图】
【基础知识】
4.1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人民当家作主
(一)我国的国体
1.我国的国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我国的国体的意义(地位+作用):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在社会主义制度中具有根本性意义。
它明确规定了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庄严宣示了我国国家政权的人民性质。
3.特点:
(1)阶级基础:我国的国家政权坚持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工农联盟不仅是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重要保证,也是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
(2)作用(意义):我国的国家政权坚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考点突破:1.从根本上说,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国家的性质是由统治阶级的性质决定的(而阶级性质由该阶级的经济基础决定),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世界上不存在“全民的”、“超阶级的”国家(民主)。国家还具有社会管理属性、主权属性(最重要的)等。
2.国体:即国家性质。国家类型: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等。前三种属于剥削阶级统治的国家,社会主义国家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国家。
3.我国国体(国家性质)的基础:工农联盟为基础;我国的国家性质是由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的;领导阶级:工人阶级
(二)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1.民主的含义:民主作为国家制度,是指在统治阶级范围内,按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
2.社会主义民主的特点:社会主义民主是一种新型民主,它是全过程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最广泛
表现:(1)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2)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
要求:不断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丰富社会主义民主形式
最真实(强调有保障——有)
政治保证: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是在国家生活中实现人民民主的根本政治保证。
制度和法律保障:我国已建立一套切实体现和有效维护人民民主的制度安排,制定了从多方面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的法律。
实现方式: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 (人民群众的权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
协商民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政协、人大、政党…… )
最管用 (优点)
原因:我国建立了一整套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 (突出制度优点——对比其他国家)
表现:这套制度体系体现了人民意志,保障了人民权益,激发了人民的创造活力。
考点突破:1.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和监督权;法定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2.行使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但并不意味着公民可以直接参与国家管理。在我国,公民不得直接参与管理国家。
3.政治参与的环节: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4.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社会生活的民主化。
5.协商民主: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包括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
4.2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三)坚持民主与专政的统一
1.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2.人民民主专政的内涵:包含对广大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极少数敌人实行专政两个方面
3.发扬民主:(1)要求: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权利、征求民意等)
(2)原因(意义):只有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才能调动亿万人民群众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