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6.1 珍惜婚姻关系
01
珍惜婚姻
1.结婚的含义 P50最后一段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1)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2)民法典还规定了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
【P51名词点击:一夫一妻,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任何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法律禁止重婚,也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一、珍惜婚姻
你认可这种观点吗?
“丈夫好吃懒做又不带娃,天天不在家,反正他每月按时打钱就行了,我在家再找一个人同居”
(1)对婚姻的要求:
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2)对婚姻的态度:
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对自己负责、对配偶和子女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3、正确对待婚姻(义务)
一、珍惜婚姻
男青年张某已婚,与妻子感情不合长期分居未离婚,后与女青年王某恋爱,并骗其与妻子已离婚,之后两人进行了结婚登记,并育有一子。
男青年小武的父亲与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表兄妹,小武与小美青梅竹马,两人年龄相差3岁,经过多年追求,小武如愿在24周岁时与小美登记结婚。
女青年20岁时,母亲强迫她嫁给比她大14岁的张某,并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了结婚登记。
男青年小罗19周岁,经人介绍认识同龄女青年小英。两人恋爱一年后准备结婚,由于小罗年龄未达到法定婚龄,于是小罗伪造证件,与小英登记结婚。
上述情形中,当事人的婚姻是否受到法律保护?
议一议:结合上述材料,思考结婚应具备哪些条件?
探究与分享
4.结婚的法定条件 (实质条件) p51第一段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基于胁迫或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可撤销】
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未到法定婚龄,婚姻无效。】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
【重婚,婚姻无效】
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姻无效】
一、珍惜婚姻
直系血亲
祖父母
外祖父母
父、母
伯、叔、姑
舅、姨
伯叔姑的子女
伯叔姑的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伯叔姑的曾孙子女
或外曾孙子女
旁系血亲
自己
子女
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的子女
兄弟姐妹的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舅姨的子女
舅姨的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舅姨的曾孙子女
或曾外孙子女
旁系血亲
旁系血亲
P51相关链接:亲等计算
5、结婚登记程序 p52
03
02
01
申请
登记
审查
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当事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
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城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不设区的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农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
1.两种情况
①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②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2.法律后果:
当事人不是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同居期间当事人各自继承的财产,一般按照个人财产处理。
【特别提醒】: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与他人持续稳定地同居会构成重婚行为,将受到法律惩罚。(非法同居关系)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合法婚姻:只有经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才受到法律的保护。
P52 相关链接:同居关系
凤凰村的赵某与刘某在双方父母的操持下举办婚礼后开始同居。按当地人的观念,这就算是结婚了,因此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久,赵某外出打工挣钱,刘某则回娘家生活。赵某见到同单位打工的方某漂亮大方,于是一见钟情,两人由相恋到领取结婚证而后生子。三年后刘某得知真相,于是以赵某犯重婚罪为由将其告到法院。
1.赵某与刘某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
2.赵某与方某的婚姻是不是合法婚姻?
3.这个案例给你什么法律启示?
赵某与刘某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他们所谓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赵某与方某办理了结婚登记,他们的婚姻是合法婚姻
(1)为什么要进行结婚登记
①必要性:
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因此,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
②重要性:
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
5、结婚登记程序:
案例一:男青年小武的父亲与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表兄妹。小武与小美青梅竹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