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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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点1
订立合同学问大
一、合同、订立合同含义
1.合同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合同种类繁多,常见的有买卖合同(如超市购物)、赠与合同(如房产赠与)、租赁合同(如使用共享单车)、运输合同(如乘坐公交车)、保险合同等。
【特别提醒】“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的协议,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协议。“平等主体”是民事关系的核心特征。从管理角度来看,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 企业与职工之间都是不平等主体,都不属于“民事主体”。
2.订立合同
无论哪种合同,都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
(警示: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它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二、订立合同的价值
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交易者参与交易活动最常见的形式就是订立合同,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
(1)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2)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三、如何订立合同
(一)两个阶段
1.法律将订立合同、反复协商这个过程概括为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好比多次“讨价还价”)
2.①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②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③要约不同于要约邀请,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3.①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
②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补充条款),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特别提醒】有效承诺的条件: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
—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承诺必须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作出。
典例:赵教授举办学术讲座时,在礼堂外的张贴栏中公告其新书的书名及价格,告知有意购买者在门口的签字簿上签名。学生甲未留意该公告,以为签字簿是为签到而设,遂在上面签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赵教授的行为是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甲的行为不是承诺,双方买卖合同没有成立
③二者之间买卖合同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无效
④教授的行为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A
(二)合同生效
1.无效合同。订立合同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的生效。
①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②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2.有效合同。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
①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②意思表示真实,
③内容合法。(警示:要会区别和判断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典例:甲欲销售自己的1套别墅,遂打电话向乙、丙发出售房要约,并声明该要约的有效期为1个月。要约发出后第5日,乙与甲签订买卖合同并支付全部房款,但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第16日,甲与不知情的丙签订买卖合同,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并交付。第23日该别墅被意外焚毁。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①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②丙应负担别墅被焚毁的风险
③甲、丙之间买卖合同无效,因该合同损害乙的利益
④甲不应向乙承担不能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因为别墅系意外焚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三)两种形式
采取何种形式订立合同,有时会对当事人能否顺利实现其合法权益产生影响。
2.口头合同。
(1)含义
口头合同是现实生活中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2)优点和适用
口头合同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通常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
3.书面合同。
(1)含义
书面合同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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