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1
民事权利体系
财产权
人身权
民事权利
物 权
债 权
知识产权
股 权
人格权
身份权
生命、身体、健康
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荣誉、隐私权
亲权、亲属权、配偶权
可转让、继承、放弃
不能转让、继承、放弃
考点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知识主干 内容
一、人身权的总述
二、主要的人格权
原因、内容、要求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
隐私权
核心知识讲析
含义;
保护意义;
法律依据;
侵权表现;
侵权责任
4
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
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名词点击】:
①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
②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特别提醒】
人格尊严权涉及精神层面,人身自由权涉及物质即身体本身层面。
造谣中伤、辱骂等,违反了人格尊严权;
非法绑架,违反了人身自由权。
1、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的原因
一、关于人身权的总述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人身权利
2、人身权利:(有哪些)
人格权
身份权: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亲权、配偶权、亲属权
自然人
Q:【自然人是否有名称权?】
一、关于人身权的总述
二、主要的人身权
地位
法律
依据
侵权
表现
侵权
责任
(补充)
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主体:自然人)
1.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生命权(侧重生命延续)——
身体权(侧重身体完整)——
健康权(侧重机能健全)——
损害健康,致人患病(致病)
致人死亡,非法剥夺生命(致死)
伤害身体的完整性(致残)
P7相关链接 + 第四课——侵权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
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