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二框 夫妻地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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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关系
2.夫妻关系的核心
3.夫妻双方人格独立的重要体现
4.夫妻双方人身自由表现
5.夫妻双方平等人生关系的意义意义
1.夫妻关系
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⑴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⑵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注意: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2.夫妻关系的核心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⑴重要体现: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⑵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3.夫妻双方人格独立
4.夫妻双方人身自由
⑴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⑵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5.意义
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1.夫妻财产关系的内容
2.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4.约定财产制度
一、珍惜婚姻
1.夫妻财产关系的内容
⑴夫妻财产关系与夫妻人身关系密不可分。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⑵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⑶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夫妻共有财产
4
3
2
1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2.夫妻共同财产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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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取得的知识产权上的财产性收益,如婚前投稿婚后发表、婚前发表婚后获得的稿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表离婚后取得的稿酬)
(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的房屋且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的出资视为对双方赠与的;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婚前个人财产于婚后取得的收益属于个人财产的一般包括孳息、自然增值。
孳息,是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依物的自然属性而产生的物如:果树、动物的出产物,及其他依原物的使用方法所收获的物。法定孳息是因法律关系由原物所生的物,如:储蓄存款所得的利息。
自然增值,是指因所有人以外的因素而出现的价值增长状态,所有人未投入时间、精力、智力和额外金钱通常是由于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变化而产生的。如,婚前所购房屋因房价上涨而增值部分。
(2)由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不动产,并于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原则上认定房屋所有权归登记名义人个人所有。但婚后以共同财产还贷的部分及其自然增值,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孳息和自然增值
课时作业第1题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注意:夫妻共同财产
⑴共同财产原则上离婚时进行分割。
⑵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方有隐匿、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有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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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3.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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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房屋、车辆等,不会随着婚姻关系的延续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取得稿酬或离婚后才发表并取得的稿酬
作为投资的本金。
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并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前一方首付购置房产,婚后以其个人财产偿还,属个人财产。
课时作业3、4、5题以及12题
答案:(1)①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间约定的财产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②如果王某与方某约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时,采用的是书面形式,那么这套婚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如果王某与方某约定该房产为夫妻共有财产时,未采用书面形式,那么该婚房属于王某的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