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章节名称
第三单元第六课第五框 国家司法机关
年级学科
八下 道德与法治
主讲人
授课时间
1课时
1、 设计理念:
1.课堂按照教材的分布结构,课堂分为“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两个板块。
2.组织学生进行小组合作探究,推荐代表发言,增加学生的参与度,同时活跃课堂气氛;使学生在探究知识的过程中能更加深刻地了解国家的司法机关,增强法制观念。
3.采取播放视频《法治中国》之“公正司法”片段,结合具体案例,指导学生通过自主学习、小组合作探究、教师点拨、归纳,让学生认识人民法院在司法活动中以事实为依据,与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对公民权利提供有效救济和保障,维护社会秩序,捍卫社会公平正义,引导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人民检察院的性质、组织体系、人民检察院的职权、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维护司法公正。
2、 教学内容分析:
《国家司法机关》是本教材第三单元第六课的第五框内容,本框内容分为两大块,一是人民法院,一是人民检察院。八年级是学生道德与法治意识和行为形成的重要时期,通过本单元的教学,让学生了解国家制度如何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国家机构如何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有助于增强他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信,增强他们的政治认同。有助于增强他们的道德意识和法治意识,养成遵守道德和法律的良好习惯,为他们今后的人生道路上做合格公民奠定基础。本框题主要讲述人民法院的性质、组织体系、人民法院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捍卫社会公平正义;人民检察院的性质、组织体系、人民检察院的职权、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维护司法公正。
3、 学情分析:
学生在经过半学期的学习之后,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法制意识,对于国家的政治认同感也有所提高。但由于自身年龄及经验的限制,对于我国的国家机构及其职权还不能很好的区分。本节课将在前几节课的基础上,继续引导学生学习了解我国的国家机构。在学习的过程中,重点引导学生从性质、职权等方面加以区分,从而正确认识我国的司法机关。
三、教学目标:
1.核心素养:法治精神,政治认同。
2.课标要求:认识国家司法机关,理解权力是由人民授予的,行使权力必须受法律的约束。
3.核心素养目标:(1)掌握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分类、职权和要求。(2)具体了解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职权,学会依靠司法机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正确认识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重要意义,自觉尊重国家司法机关,从而在社会生活中敬畏法律、信仰法律。
四、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了解司法机关的性质、职权。
教学难点:理解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意义。
五、教法及学法
教学方法:五步自主学习法
学习方法:自主探究、小组讨论、合作探究法、
六、教学过程
教学环节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设计意图
导入新课
(2分钟)
学生观看短视频《法治中国》之“公正司法”片段,教师板书课题:
6.5国家司法机关
学生观看短视频
开门见山导入本节课教学内容,让学生了解獬豸是司法正义的标志。
新授课
(35分钟)
巩固练习
(3分钟)
一、展示学习目标
1、知道国家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理解和掌握“两院”的性质、职能和工作特点。
2、增强司法独立意识,积极主动为司法机关办理案件提供方便和服务。
3、增强国家权力意识,认识到追求公平、公正和法治是人类一直以来追求的目标。
二、自主预习
1、人民法院的性质及组成?
2、人民法院的基本职权?
3、人民法院如何行使职权?
4、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及组成?
5、人民检察院的基本职权?
6、人民检察院如何行使职权?
三、师生合作探究
01 人民法院 展示第七张PPT对法徽的了解:法徽既是人民法院的标志,也是法官的身份标志,体现着法官应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深刻喻义。法徽的基本图案由麦穗、齿轮、华表(华表是中华民族的象征,寓意中华民族的社稷永固,源远流长)、天平构成,其中天平寓意公平和公正。
请学生回答自主学习“第1个问答题”
1.人民法院的性质及组成?(P92)
答:①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②组成: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等。
知识拓展:我国法院体系一般分基层法院(县区级)、中级法院(地市级)、高级法院(省、自治区一级)、最高法院(副国家级)。
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案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是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四、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是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