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二框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目题一 民事权利有限制
[预读教材]
1.正确行使民事权利
(1)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
(2)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注解]
2.民法为不同的民事权利设定的界限
(1)对人身权的限制(举例):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因为这些行为是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所必需的。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2)对知识产权的限制
①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合理使用
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这就是作品的合理使用
法定许可使用
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②共同要求: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助解教材]
[注解] 名师微点——滥用民事权利的构成要件
(1)被滥用的权利本身是合法的。
(2)当事人有滥用权利的故意。
(3)滥用权利造成了损害。
(4)损害与滥用权利的行为有因果关系。
目题二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预读教材]
1.相邻关系的实质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注解1]
2.相邻关系的主要类型
相邻用水、排水,相邻通行,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相邻通风、采光、日照,相邻有害物质排放,等等。
3.法律规定相邻关系的意义
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4.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5.处理相邻关系的依据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6.使用相邻不动产避免造成损害的法律规定
(1)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2)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
(3)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注解2]
[助解教材]
[注解1] 名师微点
相邻关系的主体是两个及以上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占有人,相邻关系是基于不动产的相互毗邻而发生的,伴随不动产的存在而存在。确定主体间的相邻关系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伴随相邻不动产转让、灭失,原本确定主体间的相邻关系也就不复存在。
[注解2] 文化传承——六尺巷
六尺巷传说发生在清代康熙年间。大学士张英居宅旁有隙地,与吴氏邻,吴氏越用之。家人驰书于都,公批书于后,诗曰:“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
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家人得书,遂撤让三尺,吴氏得知,愧之,亦撤三尺,得巷六尺,故六尺巷遂以为名焉。
这条巷子现存于安徽桐城城内,作为中国文化的遗产,是中华民族和睦谦让美德的见证。
议题一 如何正确行使民事权利
[议题探究]
[材料] 几年前,周某带家人去城市打工。去年4月回到家中,周某发现自己的院子东南角大约5平方米的地方,已被村委会征用,在上面建起了全村村民用于饮水的自来水水塔。周某向法院起诉,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要求村委会拆塔还地,并赔偿损失2万元;如该村委会不能拆塔还地,就要以40万元购买这块地基。
[探究1] 该村委会侵犯了周某的什么权利?
提示:该村委会侵犯了周某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如果因水塔的建设影响周某及家人的生命健康,村委会还侵犯了周某及家人的生命健康权。
[探究2] 对于周某的诉讼请求,法院是否予以支持?为什么?
提示:法院对周某的诉讼请求,不能完全支持。原因:第一,公民在进行民事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周某的诉讼请求,已严重违背这一原则,法院当然不给予支持。第二,公民进行民事活动应合法、遵守国家政策,尊重社会公德,而且不能滥用权利。周某的诉讼请求,超过了法律规定的界限,是滥用权利,法院不能完全支持其诉讼请求。
[系统认知]
1.对民事权利的限制
(1)必要性:为了防止滥用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2)表现:
①按权利的类别来看,公民在行使民事权利时,有人身权的界限、财产权的界限、知识产权的界限等。
②按限制的来源来看,公民在行使民事权利时,有法律法规的限制、国家政策的限制、社会公德的限制、他人合法权益的限制等。公民行使权利受到一定的限制,实际上也是对公民行使权利的保护,二者是对立统一的。
(3)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在行使民事权利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