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目题一 生命健康俱可贵
[预读教材]
1. 人身权
(1)地位
①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②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2)不同民事主体的人身权
①自然人依法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
②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法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3)维权原则: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2.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1)重要性
①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②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③民法典把这三项权利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
(2)侵权责任: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注解]
[助解教材]
[注解] 名师微点——区分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身体权
公民维护其身体完整的人格权, 并自由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人体组织的人格权
健康权
是指自然人以自己的机体生理机能的正常运作和功能的完善发挥,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利益为内容的具体人格权
生命权
指公民为维持自己生命的延续,不受他人非法剥夺的权利。在因侵权行为致人死亡时,即是典型的侵害生命权的情形
目题二 姓名肖像受保护
[预读教材]
1.姓名权
(1)含义: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2)作用: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因此,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3)法律规范
①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注解1]
③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④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注解2]
2.肖像权
(1)肖像的含义: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2)肖像权的内容与保护
①自然人享有肖像权。
②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助解教材]
[注解1] 名师微点——盗用姓名和冒用姓名的区别
盗用姓名主要指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扮演姓名者本人。如A盗用B的姓名,向C说自己是B的好友,骗取C的信任从而获得某种利益。而冒用姓名则是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说自己就是B,用B的姓名进行欺骗从而获得某种利益。
[注解2] 名师微点——重名≠侵权
在现实中有重名的现象,并不是侵权行为。重名也叫姓名的平行,即数人合法取得同一姓名。在这样的情形下,各人都有权使用自己的姓名,也都是正当行使权利,但是故意混同的除外。
目题三 名誉隐私不可侵
[预读教材]
1.名誉权和荣誉权
(1)名誉的含义: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2)名誉权和荣誉权的内容
①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注解]
2.隐私权
(1)隐私的含义: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2)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①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
②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3)保护隐私权的意义
①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
②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3.保护个人信息
(1)个人信息与隐私权的关系: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
(2)保护个人信息有法可依
①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
②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3)保护个人信息的意义: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助解教材]
[注解] 易混辨析——名誉权与荣誉权的区别
名誉权
荣誉权
获得
每个公民或法人都享有的,具有普遍性
只有公民或法人作出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才能获得的,具有专属性
程序
不需任何程序
必须经过特定的程序,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