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5.1家和万事兴
一、选择题
1.今年14周岁的王华正在读初中,父母以其学习成绩不好为由,让他辍学到一家餐馆打工。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A.王华的父母对王华没有尽到抚养义务
B.王华的父母对王华没有尽到教育义务
C.王华已14周岁,可以去餐馆工作
D.王华的父母对王华没有尽到保护义务
2.2010年,陈某与马某领证结婚。次年,儿子小强出生。2013年,陈某与马某离婚,法院判决儿子小强由陈某抚养,马某一次性支付抚养费4.2万元。2017年,陈某因病去世,由于马某一直未支付抚养费,陈某的父母拒绝马某探望小强。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马某没有履行抚养小强的义务
②马某没有保护和教育小强的权利
③马某可根据自身实际决定是否履行抚养小强的义务
④陈某的父母无权剥夺马某的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下列关于父母与子女的法律关系,表述正确的有( )
①父母要为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学习提供物质条件
②父母若不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与教育义务,则是违法的
③养子女与养父母合法收养关系成立后,生父母仍然具有抚养义务
④15周岁的王某将18周岁的高某打成重伤,王某的父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4.赵某与刘某在2020年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女。由于婚后琐事,双方矛盾日益激化,便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二人都愿意离婚,对财产处置无异议,但两人都不愿抚养身体健康的女儿。针对上述情况,下列网友发表的观点正确的有( )
①甲:“两人的行为构成遗弃罪。”
②乙:“抚养子女是义务,必须接受;而教育与保护子女是父母的权利,权利可以放弃。”
③丙:“如果赵某和刘某是因为没有监护能力还可以理解,家庭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当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
④丁:“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5.2021年10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九十八号主席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的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摘录)
第二十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
第二十二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①意味着父母分居或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有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②要求父母要承担家庭教育的责任进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③表明父母拒绝或怠于履行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④能杜绝家庭教育缺失,提高家庭教育水平,提升家庭教育效能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6.2020年10月,某中学初中二年级学生高某(13岁)与王某(13岁)因打水发生了言语冲突,之后一天王某与高某在楼道偶遇,高某便与同学一起将王某推进厕所进行殴打,王某用其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伤了高某腹部,经鉴定为重伤。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A.王某构成犯罪,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B.王某是未成年人,其父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C.王某及其父母不承担任何责任
D.王某的父母应该承担民事责任
7.A和B系夫妻,因外出打工将女儿小芳交由A母照顾两年,但从未支付过抚养费。后A与B闹离婚且均不愿抚养小芳。A母将A和B告上法庭,要求支付抚养费3万元。法院认为,A母对孙女无法定或约定的抚养义务,判决A和B支付抚养费。对该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A与B对小芳构成遗弃,法院应该从严处罚
B.小芳是A与B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
C.判决在原被告间不形成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D.A和B对小芳的抚养义务不因离婚而消除
8.对抚养和扶助两种义务的比较分析正确的是( )
A.二者都是对未成年人给予物质上、经济上的帮助
B.抚养是对未成年人生活上的照料,扶助是子女对父母生活上的照料
C.父母与子女应当互相尊重、互相体贴
D.抚养是父母对未成年人在生活上给予照料,而扶助除要求子女对父母在生活上的照料外,还要求在精神上给予关心
9.“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出自《孝经·三才》,意思是说,孝道犹如天上日月星辰的运行,地上万物的自然生长,天经地义,是人类最为根本首要的品行。我国民法典中也有相关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由此可见( )
A.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只会受到道德谴责
B.我国法律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C.赡养老人不仅是道德规范的要求,也是法律规定公民应尽的义务
D.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遗弃老人应依法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