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一课 维护宪法权威
第1课时 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
【核心素养目标】
政治认同:了解中国共产党在党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中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进行的一系列奋斗,认识到今天的幸福生活是党带领人民取得的,坚定国家富强需要人民坚持并将长期坚持党的领导。
道德修养:1.知道坚持党的领导的重要性;知道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和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宪法原则;2.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领导
法治观念:1.了解国家在立法、执法、监察、司法和守法等方面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措施,
2. 明确宪法的地位和作用
3. 能够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意识:自主认识宪法,自觉学习宪法,践行宪法
教学重点
坚持党的领导,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教学难点
坚持党的领导
2 教学过程
教学环节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导入新课
文本预习:1.我国的国家性质是什么?
2.党的地位是什么?
3.人权的含义和实质分别是什么?
4.人权的主体和内容有哪些?
5.国家如何尊重和保障人权?
自主预习,回答问题
讲授新课
一.坚持党的领导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粮食安全,一直被视为“国之大者”。新冠疫情之下,多国宣布限制粮食出口,叠加地缘争端的扰动,更是凸显了筑牢粮食供应链的战略意义。
2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发布。文件将“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升到“底线”的高度,全文5次提到“粮食安全”。国家对于粮食安全的重视程度持续提升,种业振兴稳步推进,打造全球农业强国未来可期。思考:党和政府为何高度关注“粮食安全”?
总结: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因此党和政府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粮食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关系到国家安全,党和政府必须高度重视,不负人民的期待
(过渡)我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并以此作为宪法的基本原则,那么宪法是从哪些方面确定的呢,让我们一起进入第二篇章
二、国家权力属于人民
阅读宪法原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宪法是如何确认的?
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宪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宪法第二条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第一百一十一条: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宪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 国家加强武装力量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的建设,增强国防力量。
总结:①宪法确认我国的国家性质,明确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②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定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
(过渡)观看视频,我们发现除了宪法规定的一些根本性,全局性的内容之外,宪法还规定了公民享有广泛的基本权利。
目标导学三:尊重和保障人权
那么我们有哪些权利呢?又有那些人拥有权利呢
阅读教材,我们发现我国人权的主体和内容:十分广泛,既包括我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等,不仅保护个人,也保护群体。(2)宪法保护的人权内容也很广泛,既包括平等权和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也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权利。
(过渡)生活在中国这样的社会主义民主的国家,我们更有安全感,幸福感,也更愿意为这样的祖国而不懈奋斗。不同于西方虚假的民主,中国的民主是真实的,也是管用的,我们每个人都自由而平等地活着,那么我国各部门各级国家机关又是怎样为了我们而努力的呢?
请阅读下面一则材料。
要完善相关立法,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处罚程序,强化公共安全保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粮食安全法律体系。政府部门要加强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工作,对于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等发“灾难财”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给予严重处罚。各级监察机关深入第一线,将监督触角延伸到粮食安全的每一个角落,开展精准监督,推动公安、发改、教育、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落实责任、履职尽责、联防联控。要加大对危害粮食安全行为执法司法力度,检察院依法对以哄抬物价行为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要加强粮食安全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全方位、多角度深入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