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见过辛亥革命,见过二次革命,见过袁世凯称帝、张勋复辟,看来看去,就看得怀疑起来,于是失望、颓唐得很了。 ——鲁迅
除旧布新,再造共和
——第20课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的政治、经济与文化
课程标准:
了解北洋军阀的统治特点;民国初期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情况;
概述新文化运动的主要内容,探讨其对近代中国思想解放的影响。
一、除旧何为:
新国旧象与再造共和
1.复辟帝制与护国斗争
1912年3月10日,袁世凯就任第二任临时大总统
1913年11月,袁世凯下令解散国民党
1913年3月20日,宋教仁遭遇谋杀
1913年“二次革命”
袁世凯本想以金钱交好,但宋教仁不为所动,袁世凯便派人刺杀。3月20日,宋教仁应袁世凯之邀请,从上海去北京,在登车之时,凶徒射中其腰部,伤重不治。后来抓获凶手武士英,供出乃受应某主使,抓捕应某,在其住所获与北京国务院秘书洪述祖的函件往来,而洪述祖又是赵秉钧的亲戚,赵秉钧是袁世凯的亲信。所以国民党人在上海法院检察厅起诉洪、赵等,武士英在狱中中毒而死,应某逃走,洪、赵拒不应讯,宋案未有结果,反而被指责是党人内讧的结果。
1913年4月26日,袁世凯擅自与英、法、德、俄、日5国银行签订《善后借款合同》。合同规定借款总额2500万英镑,年息5厘,债券9折出售,期限47年;偿还已到期的各种赔偿、借款、垫款后,实际到手的仅760万英镑,而规定47年还清之本息竟达到6789万英镑;借款以盐税、关税等为担保,并附条件:借款期内,中国不得向五国银行团以外的银行团借款;借款的领款凭单须有外国稽核员签押方能有效;中国聘用外国人参加盐税征收事务等。
1914年5月,公布《中华民国约法》
1914年12月,颁布《修正大总统选举法》
1915年5月,与日本签《中日民四条约》
1915年12月,袁世凯称帝
1916年3月,袁世凯取消帝制,6月6日病死,黎元洪继任。
1.复辟帝制与护国斗争
总统任期十年,
可连选连任
《中华民国约法》
1.设立立法院,其组织及议员选举法由约法会议议决之,其权力则议决各种法律案,但大总统得以否认,交院复议。
2.设立参政院为政府顾问机关。
3.大总统有召集与解散立法院之权。
4.大总统有提出法律案及预算案之权。
5.大总统得参政院同意,有发布与法律同等效力之命令,制定官制,宣告开战媾和,统帅全国海陆军,缔结条约,并颁给爵位勋章及其他荣典。
6.大总统如遇非常事变,不能召集立法院时,经参政院同意,大总统得为财政上之紧急处分。又如预算案不能成立时,得沿用前年度预算。
7.大总统权力至上。
立国于今世,自有今世所以生存之道,逆世界潮流以自封,其究必归于淘汰。愿大总统稍捐复古之念,力为作新之谋。——梁启超:《上袁大总统书》(1915.12)
夫总统一国之元首,中外所具瞻也。今袁氏躬为叛逆,自失元首之资格,斯其丑行凉德,固有无能为讳者。——蔡锷:《致各省将军巡按使等电》(1915.12.27)
1915年10月参政院召开国民代表大会,11月20日,各地决定国体的投票结束,12月11日上午参政院开票,全国代表1993人,全体一致赞成君主立宪,拥立袁世凯为皇帝。
梁启超:“自国体问题发生以来,所谓讨论者,皆袁氏自讨自论;所谓赞成者,皆袁氏自赞自成;所谓请愿者,皆袁氏自请自愿”
护国战争
材料1:既忘共和,即称民贼……誓死戮此民贼,以拯吾民。——孙中山《讨袁檄文》
材料2:经过辛亥革命的洗礼,民主共和国的观念终究深入人心,人们不再把自己看作“圣明天子”治下的“子民”,开始意识到自己是国家的主人。……在袁氏当国几年间……国家的境遇和民众的生活都没有改善,同清政府时期没有多少区别。现在这个并无尺寸功绩的袁世凯忽然要做起皇帝来,更引起人们的强烈不满。——金冲及著:《二十世纪中国史纲》
思考:袁世凯的复辟帝制为何会失败?
2.民主共和观念深入人心
1.革命党人的反对
3.缺乏群众基础
2.北洋的崩裂与捍卫共和的斗争
派系 代表 支持国 占据区域
直系 冯国璋 英美 直隶及长江中下游的苏、赣、鄂等省
皖系 段祺瑞 日本 皖、浙、闽、鲁、陕
奉系 张作霖 日本 东北三省
顾吾国之大患,莫大于武人之争雄,南与北如一丘之貉。虽号护法之省,亦莫肯俯首于法律及民意之下。——孙中山
1917年 黎、段“府院之争”
1917年张勋拥溥仪复辟
段祺瑞破坏《临时约法》,拒绝恢复国会
护法运动
李宗仁、白崇禧
唐继尧、蔡锷
名称 起因 经过 结果 启示
“宋教仁案”
“善后借款”
签“二十一条”
复辟帝制
段祺瑞拒绝恢复《临时约法》和国会
为继续恢复
《临时约法》和国会
因力量对比悬殊和革命力量分散而失败
袁被迫取消帝制
因滇.桂军阀排挤而失败
因陈炯明叛乱而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