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选择性必修二 第二课 第一框《保障各类物权》
班级: 姓名: 小组: 学号:
【学习目标】
1.阐述有关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的法律规定,理解物权平等保护原则。
2.阐述财产权的种类、物权的类型,理解物权法定原则。
3.结合民法典物权编的相关规定,阐述法律关于所有权取得方式的规定,理解区分动产不动产的意义,了解物权公示公信原则。
4.结合民法典物权编的相关规定,了解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区分,理解法律在所有权之外规定各种不同的他物权的意义。
【教学重难点】
1.财产权的种类、物权的类型。
2.区分动产不动产的意义。
3.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区分。
【基础感知】
(1) 结合提纲提示,认真阅读课本12-17页内容,使用双色笔勾、画、圈、点、注。
第一目:定分止争——所有权
1、财产制度的含义、地位
2、财产权:(1)法律规定财产权意义(2)如何保护财产权(3)含义(4)财产权种类
3、物权:(1)含义(2)物权分类(3)物的分类(4)原则
4、所有权:(1)含义(2)所有权分类(3)物权平等保护原则(4)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5) 共有财产
第二目:物尽其用——他物权
5、他物权的含义与分类
6、土地承包经营权:(1)含义(2)为什么维护(3)如何维护
7、宅基地使用权的含义
8、建设用地使用权:(1)含义(2)体现
【深入学习】
战国时期的《商君书》里有一个非常生动的例子,表明古人对财产权的看法。书中记载:“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为可分以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
野地里只有一只兔子,可能引来上百人追逐;市场上有那么多兔子,却没有一个人可以擅自去拿。这是为什么?
【迁移运用】
案例一 王某将一套商品房卖给丁某,丁某按合同约定支付了房款的80%,余款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支付。王某将房屋钥匙交给丁某,供其先行入住。几个月后,王某又将同一房屋卖给刘某,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刘某的名下。刘某与丁某就该房屋的产权归属发生了争议。
案例二 陈某在电子市场碰到一名男子,该男子称自己有一台全新的笔记本电脑,可以市场价格的三折出售。陈某到其住处,付钱后取走电脑。三个月后,警察找上门来,原来该男子是一盗窃团伙成员,电脑是其行窃所得。警察将该电脑作为赃物扣押。
思考:1.以上案例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分别属于谁?为什么买方付了钱不一定能够取得所有权?
2.在生活中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权益?
【名词点击】
不动产:指不能移动或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具有固定、耐久、保值增值等特征)
动产:除了不动产以外的物。
善意取得:即时取得,无权处分人将其财物(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如受让人在取得该财物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要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①买方在不知情情况下; ②合法交易并支付相应价格 ,转让的动产或者不动产已交付或登记;③同样取得动产的所有权。(但是遗失物、赃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等脱离物不适合善意取得制度。)
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指不能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利,合同双方的约定对第三人不生效力。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另外,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
【练习】
1.王老师的儿子急需80万元购房首付款。可王老师手头只有100万元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还有三个月才到期,眼下无法赎回。正在着急之时,一个懂金融的朋友告诉王老师,可以用这100万元银行理财凭证去银行担保贷款以解燃眉之急。这种贷款方式涉及( )
①抵押②质押③用益物权④担保物权
A. 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王某在农村老家宅基地上有自建房一栋,但王某多年前就到城里打工,已在城里买房定居,村里自建房一直闲置。最近几年乡村游火热,某酒店经营者与王某联系,欲租用他的自建房进行改造,用于旅游出租,二人最终以每月500元的价格达成协议。对该案例分析正确的有( )
①王某对自建房拥有用益物权②王某对自建房享有的物权受法律保护
③王某出租自建房是国家财产制度不断完善的体现④王某每月获得500元是基于将自建房进行质押
A. 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