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单元复习02 家庭与婚姻
一、单选题
1.甲10岁时父母离婚,随其母李某生活。1年后李某再婚,继父王某与李某共同照顾甲的生活。王某与李某婚后生一子乙。后王某去世,留有遗产若干,未立遗嘱。甲要求继承继父王某的遗产,遭到乙的反对。甲遂起诉至法院要求依法继承王某的遗产。法院经审理判决支持原告甲的诉讼请求。下列说法合理的是( )
A.王某的遗产属于家庭共有财产,王某的父母无权继承王某的遗产
B.乙作为王某的婚生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甲是王某的非婚生子女无权继承
C.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甲和乙应该平均继承王某的遗产
D.甲与王某具有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甲作为继子女有权继承王某的遗产
【答案】D
【详解】A:王某的父母作为王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王某的遗产,故A错误。
B:甲是王某的非婚生子女,但与王某形成事实上的收养关系,所以有权继承王某遗产,故B错误。
C: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要大于法定继承,故C错误。
D:甲虽然是王某的非婚生子女,但与王某具有事实上的抚养关系,所以有权继承王某的遗产,故D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2.小刘(男)和小周(女)在生育“二胎”后就小孩的姓氏问题产生了矛盾:小周认为第一个小孩已经随刘姓了,第二个小孩应该随自己的周姓,可小刘不同意,一定要第二个小孩也姓刘。小刘做法( )
A.正确,因为女孩随母姓打乱了直系血亲关系
B.错误,因为不符合法律有关子女姓名权的规定
C.正确,因为夫妻双方没有决定子女姓名的权利
D.错误,因为夫妻双方约定的效力低于法定的效力
【答案】B
【详解】AB:在我国,夫妻人身关系平等,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A错误,B正确;
C: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子女的姓名由父母决定,C错误;
D:夫妻双方在自愿平等基础上的约定可以排除法定效力,D错误。
故本题选B。
3.老李今年72岁,老伴去世多年,育有二男一女,但在不同城市工作,平时老李一个人生活。后老李病重,考虑到子女照顾不方便,老李与邻居好友大张达成意定监护协议,确定大张为自己的监护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在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老李的子女无权随时终止协议
②老李选定监护人达成监护协议后,其子女的赡养义务随之免除
③若监护协议是老李的真实意思表示且符合法律规范,其他人无权干涉
④老李和大张签订监护协议,可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见证人在场的口头形式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老李与邻居好友大张达成意定监护协议,在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老李的子女无权随时终止协议,①入选。
②:老李选定监护人达成监护协议后,其子女仍然有赡养义务,②不选。
③:后老李病重,考虑到子女照顾不方便,老李与邻居好友大张达成意定监护协议,确定大张为自己的监护人,表明是老李的真是意思表示,并且符合法律规范,其他人无权干涉,③入选。
④:老李和大张签订监护协议,需要采用书面形式,④不选。
故本题选C。
4.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回应了我国高离婚率现状,体现了立法顺应时代的发展和要求
②提高了离婚的门槛,一定程度上是对当事人的离婚自由的限制
③维系了夫妻共同财产关系,有利于促进子女的健康成长
④促使离婚当事人严肃对待婚姻,有利于增强家庭责任意识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④: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回应了我国高离婚率现状,体现了立法顺应时代的发展和要求,也有利于促使离婚当事人严肃对待婚姻,有利于增强家庭责任意识,①④入选。
②:离婚冷静期是为了促使离婚当事人严肃对待婚姻,并没有提高离婚的门槛,也不是对离婚自由的限制,②不选。
③:设置离婚冷静期,与维系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关系,③不选。
故本题选B。
5.在我国,法律保护公民合法的家庭与婚姻关系,下列对于抚养和继承相关的表述正确的有( )
①对未尽到抚养义务的父母,子女成年后可拒绝赡养
②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所有财产,继承人均可继承
③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获得遗嘱中指定的遗产,不属于继承
④离婚后,没抚养权的一方依然有权利批评和教育未成年子女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不能因父母不抚养而不履行,故①错误。
②:只能继承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而不是所有财产,故②错误。
③: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予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故③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