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下)
选择性必修二 法律与生活
2023年高考
政治大一轮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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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contents
考情考向
1
知识框架
2
考点精讲
3
易错明辨
4
考向探究
5
2
考情考向
01
3
考情考向
课标要求
备考策略
本单元备考重点主要是结合案例来分析合同的成立、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以及权利的界限;复习中知识点要和热点案例相结合。
简述合同的含义和价值,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违约责任;
了解合同订立的程序,熟悉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
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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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体系
02
5
知识体系
6
考点精讲
03
7
内容概述:XX%
内容概述:XX%
考点精讲
1.合同概述
要约
承诺
生效
订立合同
原则
要求
履行合同
违约责任
免责情形
承担方式
合同整体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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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精讲
1.合同概述
约束力
通常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即在当事人之间形成权利和义务关系。权利和义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种类
有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特点
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
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合同关系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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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精讲
2.合同的内容
含义
合同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同的条款来体现。
条款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缺少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内容时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合同当事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根据法律规定解释合同,补全意思表示)
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火车票背而关于“乘车须知”的规定、快递丢失或者损坏的赔偿标准、网站用户中收集个人信息的条款等)
(2)评价:格式条款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但也限制了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因此法律对滥用格式条款的情形进行限制,目的是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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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精讲
3.合同订立的过程
承诺
要约
含义: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当事人: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要求: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含义: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求: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其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如果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标志:承诺一旦作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合同即告成立,订立合同的过程即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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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精讲
【能力提升】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 要约邀请
含义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例子 超市标明其商品的出售价格,就是对顾客发出的要约。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性质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
内容 包括合同的必备条款。 并不必须要求包括合同的必备条款。
对象 一般只向特定的对象发出。 多数情况下向不确定的人发出
当事人的主观愿望 要约人发出要约的主观愿望是希望和相对人订立合同(自己报价) 发出要约邀请的人主观上只是希望别人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邀请,本身订立合同的愿望并不十分明确。(希望对方给自己报价)
生活实例 在自由市场,一顾客买衣服,顾客:这件衣服多少钱卖?(要约邀请),老板:你给多少钱?(要约邀请),顾客:到底多少钱卖?(要约邀请),老板:599吧(要约),顾客:太贵了,再便宜200(要约),老板:好吧,成交(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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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精讲
4.合同的生效
合同生效的条件 不符合条件的情形及合同效力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合同无效的除外)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合同效力需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代理人的追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