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化 学
临 沂
第一部分 考点透析
第一单元 走进化学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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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自主梳理
常考点随堂检测
【编者注:“本单元2022版课标要求”“临沂中考命题规律”及“教材快速回顾”详见每单元首页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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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物理变化和化学变化
1.本质区别
(1)宏观上:是否有其他物质生成。
(2)微观上:构成物质的粒子是否发生了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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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区分方法:看是否有其他物质生成或构成微粒是否发生了改变。
注意:不能单纯地以现象来判断是物理变化还是化学变化。
如:①爆炸不一定都是化学变化(锅炉爆炸、车胎爆炸等均是物理变化)。②有发光、放热现象的不一定都是化学变化(灯泡通电发光、放热属于物理变化)。③产生沉淀的不一定都是化学变化[Ca(OH)2饱和溶液受热后有沉淀产生,属于物理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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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的性质和用途
1.物理性质
如:颜色、状态、气味、熔点、沸点、硬度、密度、溶解性、挥发性、导电性、导热性、延展性、吸附性等不需要发生化学变化就表现出来的性质。
2.化学性质
如:可燃性、助燃性、酸碱性、氧化性、还原性、腐蚀性、金属活动性、毒性等在化学变化中表现出来的性质。
3.二者联系:性质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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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仪器的识别和用途
分类 仪器及名称
反应
容器 可直接加热
试管 蒸发皿 燃烧匙
垫陶土网加热
烧杯 烧瓶 锥形瓶
试管
燃烧匙
烧杯
锥形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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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仪器及名称
存放仪器
广口瓶(固体) 细口瓶(液体) 滴瓶 集气瓶 (气体)
取用仪器 镊子 药匙
集气
瓶
胶头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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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仪器及名称
加热仪器
酒精灯
计量仪器
量筒 托盘天平
酒精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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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仪器及名称
添加液
体仪器
漏斗 长颈漏斗 分液漏斗
夹持仪器
试管夹 铁架台 坩埚钳
其他仪器
玻璃棒 陶土网 水槽
长颈漏斗
分液漏斗
铁架台
水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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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实验操作
一、取用药品
1.取用原则
(1)三不原则
①不能 用手 接触药品。
②不要 把鼻孔凑到容器口 闻药品(特别是气体)的气味。
③不得 品尝 任何药品的味道。
用手
把鼻孔凑到容器口
品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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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节约原则
①严格按照实验规定的用量取用药品。
②没有说明用量,一般按最少量( 1~2mL )取用液体,固体只需 盖满试管底部即可 。
(3)处理原则
①不能 放回原瓶 。
②不要随意丢弃。
③不要拿出实验室。
1~2mL
盖满试管底部即可
放回原瓶
④要放入 指定的容器内 。
指定的容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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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闻气体气味的正确操作:打开瓶塞,用手轻轻地在瓶口扇动,使极少量的气体飘进鼻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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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少量固体药品的取用
固体药品通常保存在 广口 瓶中。取用固体药品时,瓶塞应 倒 放在桌面上。
(1)块状药品或金属颗粒(一横、二放、三慢竖)
(2)固体粉末(一斜、二送、三直立)
注意:镊子和药匙使用前后需用纸片擦净。
广口
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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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固体药品的称量
(1)药品和砝码的摆放应遵循“ 左物右码 ”。
(2)称量干燥的固体药品前,应在两个托盘上各放一张干净的大小相同的纸片,然后把药品放在纸片上称量。
(3)砝码应用 镊子 夹取,不能 直接用手拿取 。
(4)易潮解的药品必须放在 玻璃器皿 (如小烧杯、表面皿)里称量,如固体NaOH。
左物右码
镊子
直接用手拿取
玻璃器皿
(5)托盘天平称量物体时,一般精确到 0.1 g。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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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①药品质量=砝码质量+游码示数。
②若药品与砝码放反了,则药品质量=砝码质量-游码示数,不使用游码时,不会影响称量结果,但这种操作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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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液体药品的取用
液体药品通常盛放在 细口 瓶中。
(1)取较多量液体时直接倾倒
细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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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取少量液体时直接滴加
注意:胶头滴管不能平放或倒置,应始终保持胶帽在上;与滴瓶配套的胶头滴管用过后不能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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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取用一定体积的液体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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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①量取液体时,选取量筒的量程要等于或略大于需量取液体的体积,且越接近越好。
②量筒不能加热,不能作反应容器,也不能在量筒中配制溶液。
③读数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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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质的加热
1.酒精灯的使用
酒精灯的灯焰 点燃酒精灯 熄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