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高考评价体系与课标要求 考情概览
课标内容要求 4.社会争议解决
4.1识别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不同的调解方式,明确调解制度的特点和程序。
4.2列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经济仲裁等仲裁形式,明确仲裁制度的特点和程序。
4.3解析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特点和程序,说明不同诉讼中的举证规则,树立证据意识。
4.4概述公民的诉讼权利,熟悉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 高频考点:
1.多主体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时代“枫桥经济”、“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
2.争议解决的多元途径:和解、调解、仲裁、诉讼。(注意:首先并不是诉讼!)
3.三大诉讼、诉讼权利。
4.依法收集运用证据,人权司法保障。
难点、常见陷阱:
1.调解是首选,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万金油陷阱)。
2.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而且一裁终局。(容易搞错)
3.举证责任(尤其是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情况)。
4.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等不能通过仲裁的方式进行解决。
5.诉讼管辖问题(民事:原告就被告)。
课标教学提示 ◆模拟治安纠纷、医疗纠纷等争议解决活动,归纳不同调解方式的功能和作用;或参观劳动争议仲裁、经济仲裁机构,讲解建立仲裁制度的意义;或组织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模拟法庭, 辨析不同诉讼的原则、程序和举证规则。
第九课 知识结构
含义 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就是调解
类型 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等
1、调解的含义与类型
考点1: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不同调解类型法律效力对比表
调解的类型 主持调解的主体 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诉讼调解 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诉讼外调解 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行政调解 国家行政机关 经行政机关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仲裁调解 仲裁机构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含义 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的调解
组织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原则 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此外当时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2、全面认识人民调解
含义 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
类别 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等
前提 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就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
基本制度 ①或裁或审: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②协议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必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③一裁终局:有效裁决一经做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效力 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仲裁
考点1: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3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4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5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第6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第9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4条 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
仲裁法
第49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第50条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51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2条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