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上)
选择性必修二 法律与生活
2023年高考
政治大一轮复习
1
目录
contents
考情考向
1
知识框架
2
考点精讲
3
易错明辨
4
考向探究
5
2
考情考向
01
3
考情考向
课标要求
备考策略
新高考模式下,选择性必修被纳入高考内容之内,本单元备考重点主要是结合案例来分析公民各项民事权利以及法律保护,比如:人身权利被侵犯和保护、物权的取得、和知识产权侵权与保护,复习中知识点要和热点案例相结合。
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列举物权的基本原则和物权的主要类型,懂得维护物权的途径;
4
知识体系
02
5
全书知识体系
6
知识体系
7
考点精讲
03
8
内容概述:XX%
内容概述:XX%
考点精讲
1.民法概况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律师事务所等。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自然人: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 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
含义: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意义:民法在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就业创业无不需要民法的规范;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主体
内容
9
考点精讲
2.民事法律关系
内容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民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通常是对等的。
主体
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客体
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如: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10
考点精讲
【知识链接】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A
C
B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自然人
11
考点精讲
【名词点击】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权利
指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部位一定行为的自由。
民事义务
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
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事权利能力
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
12
考点精讲
3.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
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
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
13
考点精讲
4.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再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自愿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平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诚信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绿色原则
14
考点精讲
5.生命健康俱可贵
必要性
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内容
自然人依法享有人格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身份权: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法律责任
侵犯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侵犯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时,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