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法律与生活》
《民法典》
第一课 第一框
第二框
第三课 第一框
第二框
第六课
第二课第一框
第五课 第一框
第二框
第四课 第一框
第二框
第一编 总则
第二编 物权
第三编 合同
第四编 人格权
第五编 婚姻家庭
第六编 继承
第七编 侵权责任
《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
选修二·第一单元
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民事权利体系
民事
权利
财产权
人身权
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等
配偶权、亲属权
人格权
身份权
物权、债权、知识产权
借贷、继承、转让、赠与等
财产所有
财产转移
本框知识脉络
名誉隐私不可侵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姓名肖像受保护
生命健康俱可贵
1.民法优先保护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2.生命权、健康权、财产权
1.姓名权
2.肖像权
1.名誉权
2.隐私权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5
1.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原因)
【名词点击】:
①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
②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
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特别提醒】人身自由权涉及物质即身体本身层面,人格尊严权涉及精神层面。非法绑架,违反了人身自由权;造谣中伤、辱骂等,违反了人格尊严权。
自然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人格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
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身份权: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
(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例如配
偶权、亲属权、监护权 )
人身
权利
2.人身权利
是最基础的权利
是物质性的人格权
注意:①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②姓名权的主体是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享有的是名称权而非姓名权。
③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
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民法典把这三项权利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
所以,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3.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1)地位: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2)重要性:
(致死)
(致残)
(致病)
区分: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三者的侧重点有所不同)
身体权:公民维护其身体完整的人格权, 并自由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人体组织的人格权。(伤害身体的完整性)
健康权:指自然人以其身体外部组织的完整和身体内部生理机能的健全,使机体生理机能正常运作和功能完善发挥。
(损害健康,致人患病)
生命权:指公民为维持自己生命的延续,不受他人非法剥夺的权利。在因侵权行为致人死亡时,即是典型的侵害生命权的情形。(致人死亡)
★有关侵犯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民法典》规定 :①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误工费)。
②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③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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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李某和张某系同班同学,均为7岁。因张某长得矮胖,李某在张某的照片上写上“肉丸子”字样,嘲笑张某。张某发怒,打破了李某的鼻子。本案中( )
A.张某侵犯了李某的健康权,其监护人需承担侵权责任
B.李某侵犯了张某的姓名权,他无须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C.李某侵犯了张某的名誉权,他必须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D.李某侵犯了张某的肖像权,他必须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A
牛刀小试
秦某一家5口在某酒店就餐。席间点了一道菜叫“春雷一声响”,该菜是锅巴炒鱿鱼再浇上滚沸的汤料而成。服务员张某在上该道菜时,未提示大家注意,就将沸汤往菜盘中倒,操作过程中,滚烫的汤料溅到秦某脸上,秦某本能地躲避,致椅子滑倒摔倒在地,右腿骨折,秦某要求酒店承担责任。
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权利。酒店的行为构成对顾客的人身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