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故都的秋
一、常识积累
1. 作者简介
郁达夫(1896-1945),原名郁文,宇达夫,浙江富阳人,中国现代著名作家,革命烈士。1921年6月,郁达夫和郭沫若、成仿吾等人组织成立“创造社”,同年10月,出版我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部白话短篇小说集《沉沦》。1930 年参加中国左翼作家联盟。代表作《故都的秋》《春风沉醉的晚上》《过去》《迟桂花》等;散文集《达夫游记》《达夫散文集》等。
2. 写作背景
《故都的秋》创作于1934年8月17日,郁达夫到达北平四天后。郁达夫本身是浙江人,在到达北平之后,对于故乡有着深深的眷恋。因而,他触景伤情,写了《故都的秋》,描绘的是“悲凉”景物,流露的是“悲凉”心绪,表达的是对故都的一往情深。这些,正是特定时代的社会风云在作者心灵上投下的阴影,在心里留下的隐痛。在作者的心里,对于秋天悲凉的感受,实质上是对人生的感受。
二、字词积累
1. 字音
凋谢(diāo) 混沌(dùn) 潭柘寺(zhè)
一椽(chuán) 驯鸽(xùn) 落蕊(ruǐ)
扫帚(sào·zhou)潜意识(qián) 夹袄(jiá)
颓废(tuí) 廿(niàn) 歧韵(qí)
2. 词语解释
(1)疏疏落落:稀疏零落。
(2)萧索:荒凉,冷落,萧条;凄凉。
三、文本解读
1. 文题解读
“故都”两字指明描写的地点,含有深切的眷念之意,也暗含着一种文化底蕴;“秋”字确定描写的内容,与“故都”结合在一起,暗含着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融合的一种境界。题目明确而又深沉。本文通过对北平秋色的描绘,赞美了故都的自然风物,抒发了向往、眷恋故都之秋的真情,流露出忧郁、孤独的心境。
2. 文章思路
文章开头和结尾都以北国之秋和江南之秋作对比,表达对北国之秋的向往之情。中间主体部分从记叙和议论两方面描述故都纷繁多彩的清秋景象:记叙部分采用并列结构,根据“清”“静”“悲凉”的三个层次,逐一描绘故都的自然风物,共有五种景况,即清晨静观、落蕊轻扫、秋蝉残鸣、都市闲人、胜日秋果;议论部分,从喻理的角度,进一步赞颂自然之秋,赞颂北国之秋。首尾照应,回环往复:中部充分展开,酣畅淋漓。
3. 文章主旨
本文是一篇借景抒情的优美散文,也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散文名篇。课文通过五幅有代表性的秋景图,突出了故都之秋“清”“静”“悲凉”的特点,表达了作者眷恋、热爱故都之秋的情感,并借助这些有意味的景物流露出孤寂、落寞的情怀。
4. 重点问题理解
第一,文中有许多并列句子或短语,具有工整、雅致之美,抒情味很浓厚,朗读起来具有音韵之美,显示出作者很强的语言驾驭能力。本文不是很长,但排比句很多,说明作者非常喜欢运用这种工整、雅致的语言,而且运用起来非常妥帖恰当,全无生硬之感。
(1)“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
这三个短语精要地概括了全文的意旨,既有顺畅的气势,又有抑扬顿挫的声韵之美,后面的“来得悲凉”似乎应该比前面两句更舒缓而深沉。也许主张语言简洁的人会觉得“却特别地来得清、静、悲凉”更好,可是这样一来,排比的气势就没有了。
(2)“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和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
此句前后都采用排比的写法,从不同的方面说南方之秋无可欣赏之处,反衬北国之秋的美好。顿挫分明又气势连贯,表情达意非常充分。
第二,本文直接描写景物的语句不多,但都是极其精彩的,而且饱含作者的深情。
(1)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感觉到十分的秋意。
这里写了视觉形象、听觉形象。景物写得非常细致,如“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也写了观景、赏景的心态、动作,如“细数”“静对”,透露出悠闲、惬意。总起来说,表现了作者热爱故都之秋的情怀。
(2)“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这里写了视觉形象、触觉形象。花铺满地,是视觉形象;脚踏花地,是触觉感受。写触觉,给读者以逼真的感受。这里寂静无人,斯人独徘徊,无人可与交流,便只有与自然相交融。揣摩作者的心境,大约是欣喜的,又是寂寞的。
第三,诗歌的声韵和节奏加强了《故都的秋》的音乐美。韵律感和音乐美在《故都的秋》中表现得比较强烈。
“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
上面的语句,结构相同,动词后面均辅以结构助词“得”,形式整齐划一,有一种整体的美感。作谓语的形容词,“慢”“润”“淡”,表现的都是平淡细腻的意味。它们又都是响亮的音节。“慢”(màn)“润”(rù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