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法律
与
生活
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
诉讼法
教材知识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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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懂民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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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框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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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素养
政治认同: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每个公民认真学习民法知识,提高法治素养;
科学精神:理解民法的作用、含义和要求,明确民法的基本原则,描述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和要素;
公共参与:生活中践行法治意识,实现有序参与。依法维权,遵守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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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子议题一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总议题: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子议题二
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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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议题一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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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议学情境
民法典颁布一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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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议学材料
马三照顾父亲多年,直至其离世。父亲临终前立下遗嘱,称其去世后由马三继承他的房子。父亲委托马三将该遗嘱打印了出来。父亲去世后,马三的兄弟姐妹们对该遗嘱不认可,认为遗嘱落款处父亲的名字是马三写的,非父亲所签。双方因此对簿公堂。
法院经审理认为,马三所持遗嘱不具备打印遗嘱的法定生效要件,该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2020年12月30日,赵某打篮球时与王某发生碰撞,导致王某2颗门牙折断。王某将赵某起诉至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要求赵某赔偿其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等共计4.5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自愿参加运动,应视为自愿承担可能发生的合理风险。本案中,王某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赵某对损害的发生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2021年6月,法院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议学任务:结合视频和案例说说民法典实施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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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民法含义
(1)含义(民法调整的范围):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法律地位平等,没有领导、管理和服从关系
人身关系 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人格和身份形成的无直接物质利益因素的民事法律关系。(例如:姓名权;肖像权)
财产关系 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物质利益而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Eg:静态的财产支配关系,如所有权关系;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如债权债务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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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①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必须是发生在平等的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主体地位必须平等,不平等不适用民法。
判断属不属于民法调整范围可用排除法:
排除行政关系、劳动关系、犯罪(刑事法律关系)
②民法调整的内容是: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其他关系不调整。
特别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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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据新华社,经查,邓伦在2022年至2022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4765.82万元,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1399.32万元。在税务检查过程中,邓伦能够积极配合检查并主动补缴税款4455.03万元,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综合考虑上述情况,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海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邓伦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
思考:该案例中税务部门与邓伦之间的关系适用民法调整吗?
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发生在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税务部门与邓伦之间的关系是行政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不是平等主体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不适用民法调整。
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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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判断:下列情形中适合民法调整吗?
1.李某与前妻因为离婚产生的财产纠纷。
2.李某拒绝缴纳交警罚款金额。
3.小米在微信朋友圈辱骂班上某同学。
4.某老师因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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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战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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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P3“名词点击”)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