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古代中国的法律与教化专项练
一、单选题
1.《贞观律》中规定对贪赃枉法重罪惩治,对于官员倚仗权势谋取利益,也严格禁止。唐高宗登基不久后,褚遂良买了属下一块田地,占了些许便宜,被监察官员上奏弹劾,最终背上了不当得利的罪名,不仅失去了宰相之位,还影响了大半辈子的清白声誉。据此可知,唐朝前期( )
A.专制集权加强 B.法律严苛且轻罪重罚
C.依法从严治吏 D.重视官员的道德素质
2.《秦律》在量刑上根据不同的犯罪情节和认罪情况实行从重从轻原则,教唆类犯罪、集团犯罪、累犯、预谋犯罪往往从重,案发前自首、主动消除犯罪后果者从轻,并且区分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这表明秦律( )
A.在法条中渗透-定的理性倾向 B.立足于“轻罪重罚”的量刑原则
C.推动法律由野蛮逐渐走向文明 D.体现出较为明显的“仁政”理念
3.明清江南市镇多有书院,并成为江南市镇的重要文化景观,不仅“严立规条督课之”,而且时常要“课诸生,亲为之授”,以示表率。如南翔镇有长生书院,由巡抚赵士麟建于康熙二十六年,乾隆间重修。明清江南市镇书院的出现
A.确立了理学思想的主导地位 B.形成了崇尚文化的浓厚氛围
C.强化了社会主流的价值观念 D.彰显国家对民众教化的强化
4.明代地方官并非严格按照客观性的法律条文对案件做出审判,而是以是否违反“礼”,作为是否应该受到惩罚的依据,同时用“情”“理”“义”等话语对当事人进行劝诱和教导。明代地方官此举
A.发挥了儒学的教化作用 B.反映出君主专制统治的弱化
C.导致社会秩序日益混乱 D.表明理学开始成为统治思想
5.春秋战国时期,法家打破了原来“形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传统,提出了“法不阿贵”“刑无等级”的执法原则,且要求吏民共同守法。由此可知,当时法家主张
A.加强统治秩序
B.实现国家统一
C.追求自由平等
D.维护民众利益
6.《儒学意蕴新析》一文指出,孔子创立的儒学“序君臣父子之礼,列夫妇长幼之别”,来化解社会、伦理、精神三方面的冲突。这说明,儒学化解现实冲突的方式是
A.依托传统关注人性
B.强化尊卑等级关系
C.立足伦理注重规范
D.提升民众道德水平
7.宋代《吕氏乡约》的核心精神有四项,为“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其中,德业相劝强调个人应该修身以提升道德,同时读书、治田、营家,改善家庭经济。过失相规,是针对个人所犯的错误,制定相应处罚措施。礼俗相交,规定了日常生活中乡人之间交往的系列规则。材料反映了该乡约( )
A.以性恶论为基础来教化约束民众 B.是中央集权弱化背景下的自治法
C.有教化、救济与公共治理的功能 D.有效推动了乡民关系的和谐融洽
8.夏商西周时期的法律具有“临事制刑,不预设法”的传统。到春秋后期,一些诸侯国开始打破旧的法律传统,如郑国子产“铸刑书”、郑国邓析“作竹刑”、晋国赵鞅“铸刑鼎”。这一转变( )
A.反映等级秩序走向瓦解 B.说明法家思想更适应现实需要
C.适应阶级关系变动需要 D.表明郑国和晋国率先走向法治
9.北齐著名学者颜之推在其《颜氏家训》中从家庭教育着手,着重阐发了儒家的家庭道德教育理论与方法,要求父母应以“礼为教本”对子女进行家庭道德教育,以“务本之道”教育孩子博学技能。材料表明,该《家训》的出现
A.冲击了当时政府主导的教育 B.与封建社会的法治发生冲突
C.适应了私学开始兴起的需要 D.利于规范人的立身处世行为
10.公元581年,隋文帝杨坚亲自参与并制定了开皇律,废除多种酷刑,规定民众如果有冤屈,可以逐级上诉直至朝廷,对犯人处置采取审慎态度,而不是草菅人命。这反映出隋朝( )
A.开皇律令推动了开皇之治 B.法律制定满足了百姓利益
C.强化了对社会的控制能力 D.消除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11.明朝中后期,政府刊刻的日用类书籍摘引了许多古代贤达关于童蒙教育和四礼仪节方面的著述,如《司马温公家仪》《袁氏家范》等,使得“原来均属上层社会教育其子弟,维系家门及延续家风必采之道,如今亦见之于士民通用的民间日用类书籍中,以为四民共同参考使用”。明代政府这一做法( )
A.推动民间教化,利于基层治理 B.旨在使儒学思想实现世俗化
C.降低法律效能,发挥名门作用 D.体现了基层管理的礼法并用
12.明清时期的民间建筑的彩绘流行以“卧冰求鲤”“芦衣顺母”“丁兰刻木”‘桃园三结义”苏双赠马”“八里桥饯行”等情节为重点表现内容,强调装饰内容和色彩严格程式化的等级制度。这种建筑彩绘的流行
A.强化了社会主流的意识形态 B.确立了心学思想的主导地位
C.冲击了官府森严的等级制度 D.阻断了西方文化的传播进程
13.477和491年,孝文帝主持对魏初以来的法律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修改,简约律条,宽禁减刑。为了避免百姓“轻陷刑网”,他敕令天下,“勿使有留狱久囚”;还下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