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2023年统编版高考政治一轮专题复习复讲固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复习学案
【课前练手 这题我会】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林先生与谭女士2012年结婚,婚后不久,2013年林先生便考研读博,直到2018年博士毕业。2022年,林先生向法院起诉离婚。谭女士同意离婚,但她提出,林先生在考研读博的5年时间里,自己用婚前积蓄及工资养育女儿、负担家庭日常开支,并承担家庭衣食住行等所有家务劳动,故谭女士提出了家务劳动补偿20万元的要求。2022年3月7日从当地法院获悉,法院审理后支持了谭女士的这一诉求。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为什么要支持谭女士的诉求。
【答案】①登记结婚,意味着男女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正式确立。“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林先生和谭女士在结婚后,双方应遵守法律规定,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责任。②法院认为林先生在与谭女士婚姻存续期间,多半时间在完成个人学业进修,谭女士为抚育女儿、协助林先生工作及读书负担了较多义务,说明林先生未尽到平等地履行义务,对家庭承担的责任较少,现谭女士主张经济补偿20万元,于法有据,合情合理,法院理应予以支持。
【分析】背景素材:夫妻关系
考点考查:珍惜婚姻关系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运用法律保护下的婚姻、夫妻地位平等的有关知识,分析法院为什么要支持谭女士的诉求。解答案例分析类主观题,侧重于法律依据与事实依据的结合。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林先生与谭女士2012年结婚,强调的是婚姻关系、夫妻地位,可联系婚姻关系的确立、夫妻的家庭权利和义务的角度分析。
关键词②:林先生便考研读博,谭女士养育女儿、负担家庭开支,并承担家庭所有家务劳动,强调的是家庭义务,可联系夫妻地位,可从离婚补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的角度分析。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法律依据与事实信息的整合。
【课标要求 核心素养】
课标要求
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核心素养
1.政治立场与理想信念:支持和拥护我国关于婚姻关系方面的各项法律政策
2.思想品质与道德情操:树立正确的家庭美德和婚姻家庭观念,打造良好家风
3.科学认知与求真务实:明确民法典关于婚姻关系规定的基本原则,了解结婚的基本条件和程序;明确离婚的分类;明确民法典关于平等的人身关系、平等的财产关系的内涵以及处理方法
4.法治思维与法治实践:围绕着婚姻关系而学法守法用法,提升法治意识素养
5.公共参与与责任担当:勇于和正确承担自己在婚姻中的责任
【体系构建 思维导图】
【必备知识 复习整合】
考点一 婚姻关系
1.民法典规定的婚姻的基本原则
内涵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要求
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基本原则
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民法典还规定了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
法定条件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
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登记程序
①申请: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②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当事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
③登记: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2.离婚要慎重
法律对离婚自由的限制
①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③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离婚的方式
协议离婚: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裁判离婚: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一审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