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2023年统编版高考政治一轮专题复习复讲固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复习学案
【课前练手 这题我会】
针对网络纠纷案件呈现出快速增长的特点,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类似“假一赔十”这样的商家承诺,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经常见到,这些承诺对于消费者的消费决策往往产生影响。消费者收到商品后,如发现存在假冒伪劣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商家又拒绝履行承诺,应该怎么办?对此,司法解释明确,消费者主张平台内经营者按照承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结合材料,从法律与生活的角度,分析司法解释明确“消费者主张平台内经营者按照承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的理由。
【答案】①商家的这类承诺应视为要约行为,消费者下单购物是承诺,双方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买卖合同成立。②商家的承诺是其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属于有效合同。③商家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构成违约,消费者有权要求其履行承诺。④上述司法解释回应新情况、新问题,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规范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分析】背景素材:网络消费纠纷案件
考点考查:法律与生活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的能力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从法律与生活角度,分析司法解释明确“消费者主张平台内经营者按照承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的理由。属于原因类解答题,需要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指出考查的法律问题,并根据具体法条或法理,结合案例进行分析。
有效信息①:类似“假一赔十”这样的商家承诺,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经常见到然后下单→可联系合同的订立;
有效信息②:商家的承诺→可联系合同的效力;
有效信息③:消费者收到商品后,如发现存在假冒伪劣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商家又拒绝履行承诺→可联系违约及违约责任;
有效信息④:司法解释明确,消费者主张平台内经营者按照承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可联系题中司法解释的意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相关知识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的与材料信息相结合。
【课标要求 核心素养】
课标要求
简述合同的含义和价值,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违约责任,了解合同订立的程序,熟悉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
核心素养
1.政治立场与理想信念:支持和拥护我国关于合同订立与履行的各项法律政策
2.思想品质与道德情操:树立诚实守信的思想观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科学认知与求真务实:了解订立合同的相关知识,理解不同合同形式的特点,明确履行合同的具体要求,及违约应该承担的责任
4.法治思维与法治实践:围绕着合同订立和履行而学法守法用法,提升法治意识素养
5.公共参与与责任担当:学会订立合同,自觉履行相关责任
【体系构建 思维导图】
【必备知识 复习整合】
考点一 订立合同学问大
项目
内容
内涵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
类型
常见的有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法律特征
合同关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协议
约束力
只要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就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订立意义
①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②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订立过程
要约
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承诺
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形式
口头合同
通常用在一些金额比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书面合同
内容清晰,有据可查,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采用书面形式有助于避免和减少纠纷
提醒 要约和要约邀请
①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②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竞争力,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③一般情况下,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属于要约邀请。但是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提醒 比较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的异同
口头合同
书面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