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法律与生活》复习
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核心考点一: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1、婚姻
(2)要求:
(1)含义: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身份关系,夫妻应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3)基本原则:
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民法典还规定了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
(4)法定条件: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的首要条件
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
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民法典规定结婚年龄:
男不得早于22周岁,
女不得早于20周岁。
注意: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一切公开的或隐蔽的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的婚外两性关系都属于非法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法律禁止重婚,也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直系血亲
祖父母
外祖父母
父、母
伯、叔、姑
舅、姨
伯叔姑的子女
伯叔姑的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伯叔姑的曾孙子女
或外曾孙子女
旁系血亲
自己
子女
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的子女
兄弟姐妹的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舅姨的子女
舅姨的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舅姨的曾孙子女
或曾外孙子女
旁系血亲
旁系血亲
突破提升:亲等计算
1、婚姻
(5)登记程序:
①申请: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②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当事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
③登记: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6)无效婚姻:
①重婚。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③未到法定婚龄。
(7)可撤销婚姻:
①因胁迫结婚的。②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③一方婚前患有重大疾病,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的。
注意: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法院不予支持。
注意:以上三种情况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分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恢复人身自由之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离婚
(2)法律限制:
(1)离婚自由:
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
①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③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3)离婚方式: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协议离婚 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裁判离婚 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突破提升:同居关系
(2)法律后果:
(1)两种情况:
①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②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当事人不是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同居期间当事人各自继承的财产,一般按照个人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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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北京门头沟一模)小王与小卫经人介绍认识。在3年恋爱后,两人步人婚姻殿堂,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了婚姻关系。结婚的法定程序和条件是( )
①程序:到民政部门登记领证
②程序:进行婚前财产、抚养公证
③条件:在亲朋的见证下结合
④条件:符合法定年龄、一夫一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解析】①④:《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①④说法正确。②③:《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未要求进行婚前财产、抚养公证,在亲朋的见证下结合,②③说法错误。
典例精练
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