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知识 体系 构建
法律与生活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四单元:社会争议解决
第三单元:就业与创业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七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民法
劳动法
诉讼法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课标 考情 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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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标 考情 分析
课标要求 考情分析
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1.有人认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维护相关民事主体的权益要靠国家用好法律之剑,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予以评析。
2.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说一说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查处网民侵犯了袁隆平院士的权利行为的意义及侵犯了袁隆平的哪些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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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 体系 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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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 体系 构建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名誉隐私不可侵
姓名肖像受保护
生命健康俱可贵
生命权
健康权
身体权
姓名权
肖像权
名誉权
隐私权
核心 考点 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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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1.民法: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民法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可或缺。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注意:主体不平等不适用民法。
(一)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名词点击】
自然人:生物学意义上的人。(公民都是自然人)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例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营利法人;公立学校属于非营利法人;政府机关属于特别法人。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法人不是“人”而是“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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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2.民事法律关系:
(1)含义: 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注意:民法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前提,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发挥调整作用的必然结果。
【名词点击】
民事权利:是指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
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有没有)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能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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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财产权
人身权
民事权利
他物权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
物 权
债 权
知识产权
股 权
人格权
身份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所有权
民 事 权 利 体 系
划分标准:有无财产内容标准
区别:①财产权可以转让、继承与放弃,人身权一般不能
②侵害财产权和人身权的法律救济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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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3.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4.民法基本原则:
(1)原因及目的:弥补民事法律规范的缺陷。
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自愿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公平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诚信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绿色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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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例1】(2022·天津实验中学一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事例属于民法调整的是( )
①自然人甲与乙结成的婚姻关系
②张某与好朋友经济上的借贷关系
③检察院针对李某涉嫌诈骗案对其提起公诉
④某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丁某之间的税款征收关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典例2】在北京上大学的李某,某天到某快递公司给在老家上高三的表弟张某寄高考复习资料,转交相关物品后,李某填写了快递单,付清了快递费。运输过程中,邮件丢失,李某付诸法律。在这起民事法律关系中( )
A.对李某来讲,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自己,客体是快递公司
B.对张某来讲,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自己,客体是快递物品
C.李某和快递公司是这起民事法律关系义务人,张某是权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