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课时1 订立合同学问大
[课标要求]
1.简述合同的含义、类型和价值。
2.了解合同订立的程序和要求。
3.了解有效合同的要求。
一、生活离不开合同
1.合同的含义: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2.合同的特点: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
3.自愿订立合同的意义
(1)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2)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1.合同订立过程的两个阶段:要约与承诺
过程
要约
承诺
含义
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求
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①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②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2.合同的效力
(1)有效情形: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2)无效情形
①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②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三、立字有据更可靠
1.合同形式的意义:采用何种形式订立合同,有时会对当事人能否顺利实现其合法权益产生影响。
2.分类
(1)口头合同
①含义: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②优点: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③缺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合同的履行期限越长,当事人忘记约定内容或者条件发生变化的可能性就越大,当事人对合同的理解和执行就越容易产生争议。
④适用范围:通常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
(2)书面合同
①含义: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②优点: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③适用场景: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④成立条件: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3.要求:我们在生活中应当树立合同意识,尤其要用好白纸黑字这个工具。
1.民事主体自愿订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
提示 × 民事主体依法自愿订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2.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即可订立合同。( )
提示 × 合同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
3.合同体现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法律对合同自由没有限制。( )
提示 × 由于合同主体谈判能力与地位可能存在差异,法律对合同自由也会进行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
4.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要约就是要约邀请。( )
提示 ×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5.订立合同就意味着合同生效。( )
提示 × 订立合同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的生效。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6.我们常说“空口无凭”,订立合同必须是白纸黑字的合同书才可以。( )
提示 × 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取特定形式外,只要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是订立了合同。无论口头形式还是书面形式,甚至直接履行的行为都可以产生合同。
7.生活中,人们常说消费要保留好发票,这是因为没有发票就说明买卖双方没有建立合同关系。( )
提示 × 无论口头形式还是书面形式,只要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