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
【单元课程标准】
1.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于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
2.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3.了解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和基本特征,知道宗教伦理在西方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
4.了解当代中国的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成就。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时空坐标】
【知识梳理】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对立:儒法之争)
1.德治的产生(注意:(1)→(2)出刑入礼)
(1)夏商(夏商法律,习惯为主):奴隶主贵族可以随意残害奴隶。
(2)西周(西周礼乐,敬天保民):建立以宗法为核心的礼制,同时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
2.法治的产生
(1)法律的出现
①夏:《禹刑》;②商:《汤刑》;③周:《九刑》。
(2)最早的成文法:春秋时期子产“铸刑书”(拉开了中华法系的序幕)
1)原因:生产力发展引起社会阶级关系变动,原有统治秩序不适应社会变革的要求;兼并战争的需要;法家思想的影响。
2)成文法公布的意义:打破了法律的秘密状态和神秘色彩,在一定程度上摧毁了旧贵族垄断法律的特权,使法律内容日益具有客观性并走向公开化,动摇了宗法等级制度的社会基础。
①经济:维护并促进封建经济的发展。
②政治
a.成文法运动打破了“刑不上大夫”的传统,标志着旧的奴隶制法律时代的终结和封建制法律时代的来临。
b.拉开了中华法系的序幕,为历代封建王朝法制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c.壮大了新兴地主阶级的力量,巩固了诸侯国政权。
③思想:巩固了法家思想在战国时期的地位,是中华文明的结晶。
3.德治与法治之争
(1)早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
1)原因:奴隶主贵族害怕公布刑书会丧失对法律的解释权。
2)表现:叔向写信反对子产铸刑书。
3)实质:奴隶主贵族政治的没落。
(2)春秋战国时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儒法之争
1)背景:①王室衰微,大国争霸,礼崩乐坏,周王室礼制社会秩序崩坏;②诸侯国君们寻求治国新思想。
2)儒家的德治思想
代表
时期
治国思想
教化思想
理论来源
社会影响
孔子
春秋
①为政以德;
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
主张德治通过道德教化民众
性本善
不适用于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仁政与德治思想
难以落到实处
孟子
战国
①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
②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4)法家的法治思想
代表
治国思想(实践)
治国手段
理论来源
社会影响
韩非
①君主要以法、术、势驾驭臣下;
②君主要赏罚分明。
“以法为教”
“以吏为师”
性本恶
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了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法家思想指导下,签过富国强兵,统一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
商鞅
①颁行法令,奖励耕战;
②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
③鼓励农民通过军功上升为中小地主
拓展:孔子与孟子主张的异同及其出现异同的原因
(1)相同:实现国家统一,恢复礼乐制度。
(2)不同:孔子主张复兴周王朝:孟子主张由推行仁政的诸侯建立新的王朝
(3)原因: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天下战乱,民心思定。春秋时期,周王室仍有影响力,孔子对周天子抱有期望;战国时期,诸侯纷纷称王,而孟子对周王室不再抱有幻想。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并用:以礼入法)
1.秦汉(汉代:律令儒家化启动)
(1)秦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纂。此后历朝法典多以“律”命名。
(2)汉朝[footnoteRef:2]沿袭秦律,制成《九章律》。 [2: 两汉经学大兴,经学大师用儒家经义来解释现行法律条文,这些注释之言或经过朝廷的批准而具有法律效力,或通过改变司法官的法律意识而在司法中悄悄发挥作用。]
(3)发布法律文告称“令”,“律”和“令”都具有法律效力。
注意点:汉代相较于秦朝更加注重维护伦理秩序。
拓展:汉律特点:崇尚宽简;皇权至上;儒家经义成为法理基础。
拓展:董仲舒与儒学
(1)汉武帝时,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儒家伦理开始融入社会生活。
(2)董仲舒“天人合一”的君权神授说和“大德小刑”说,主张治理国家应以德为主、以刑为辅。其主张既神化了“德主刑辅”的传统见解,又暗中把刑法提高到了神圣的地位;他强调儒家经典和经义对司法活动的指导作用,首倡“春秋决狱”(表明了儒家思想上升为统治思想,儒学对法律的渗透),最早开始系统运用儒家经义指导司法活动。
2.魏晋南北朝:律令儒家化
(1)原因: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意识形态,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
(2)表现:魏明帝在朝廷设置律博士,命令专用儒家思想来解释律令(以经注律),进一步推动了律令的儒家化。
(3)目的:维护儒家的三纲五常。
(4)影响:法律以亲属之间的尊卑亲属作为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