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二框 解析三大诉讼
思维导图 核心关注
一个途径:诉讼
三大类型: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
四个特点:诉讼的四个特点
高中历史 必修1 第一单元 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
2
议题1 诉讼及其特点
在古代汉语中,“诉”“讼”两个字最初并不连用。《说文解字》记载:“诉,告也。”“讼,争也。”从字形上看,“诉”=“言”+“斥”,可以指排斥对方的言论,即控诉、告发、控告对方;“讼”=“言”+“公”,可以指将双方各执一词而相持不下的争辩、纠纷等提交公共权力机构,由其作出公平公正的裁断。
【探究与分享】小莹酷爱文学创作。一天,她偶然发现一本署名为小琪的诗集里载有自己的作品,后来得知是文学社的同学小琪擅自将社团内部讨论的稿件交给某出版社出版了。小莹认为这一行为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要求小琪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但小琪认为这是在帮小莹宣传作品,并不侵权。社团老师出面调解,小琪不仅不道歉,还认为小莹小题大做。有的同学也认为小莹没必要这么较真儿。小莹觉得很困惑,不知该如何解决问题。最终,咨询过律师后,小莹在父母的帮助下,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探究问题:如果你是小莹,你会采取哪种解决方式?
课堂探究
提示:小琪的行为侵犯了小莹对该作品的发表权、署名权、获得报酬权等权利,双方就此产生纠纷。小莹在进行维权、试图解决纠纷时,先后尝试了不同的方法,也遭遇了不同的态度:第一种方法是与小琪自行和解,但小莹提出的公开赔礼道歉与赔偿经济损失的要求并未获得小琪的认可,双方协商未果;第二种方法是社团老师作为第三方介入进行调解,促使二人自愿达成协议,但小琪仍不同意道歉,导致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第三种方法是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种方法各有特点和优势,如果我是小莹,我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解决方式。
一、诉讼
1.含义:诉讼俗称“打官司”,它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
2.地位: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3.特点。
公权性 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
程序性 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解决纠纷
强制性 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终局性 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终局的
【拓展】公权性主要源于作为第三方介入纠纷解决过程的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公权性使得诉讼能够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顺利推进,进而通过生效裁判终局性地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原告依法起诉并被人民法院受理后,被告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审理活动,可能会被人民法院拘传或人民法院作出缺席判决等,这是诉讼强制性、终局性的体现。
以强制性、终局性为基础的诉讼,是纠纷当事人通过最为完整、严格的程序来获得最为公平、权威的纠纷处理结果的最终手段。因此,诉讼必然具有程序性,以确保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均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公正、及时解决纠纷。
二、诉讼解决纠纷必须严格依法进行
1.诉讼法的含义。
用于调整诉讼法律关系、规范诉讼活动与程序的法律是诉讼法。
2.我国诉讼法的种类。
针对不同的诉讼类型,我国分别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拓展】程序法是相对实体法讲的。实体法是规定实质性权利、义务的法律;程序法是规定程序性权利、义务的法律。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均属于程序法,刑法和民法都属于实体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都是诉讼程序法,所以它们之间有许多相似乃至相同之处,如都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方式、方法,规定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等等。
例题 诉讼俗称“打官司”,它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下列关于诉讼的理解,正确的是( )
①它是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之间纠纷的活动 ②它是保护我们权益的最后屏障 ③它具有公权性、强制性等特点 ④它是我们维护合法权益常用的、经济的、便捷的手段
A.①③ B.②④ C.①④ D.②③
【解析】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解决利害关系当事人的纠纷的活动,可以是诉讼调解,也可以是法院判决,①错误;诉讼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有严格的复杂的程序,仲裁是经济、便捷的纠纷解决方式,④错误;②③正确。
【答案】D
议题2 诉讼的主要类型
早在西周时期,我国就有了诉讼制度及其分类的雏形,其中民事诉讼为
“讼”,刑事诉讼为“狱”。无论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都要由原告提起诉讼。轻微的案件可以口头起诉,比较重大的案件则要递交书状。审理时,以“五声听狱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