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11课 中国古代多民族关系与对外交往
一、中国古代的民族关系
1、秦朝:中央设典客、典属国管理民族事务;
北逐匈奴,修建长城;南抚夷越,设南海、桂林、象郡管辖
2、汉朝:中央设大鸿胪,管理民族事务。边疆推行屯戍政策。
北面:汉初对匈奴采取和亲政策和武力进攻,北匈奴数败之后西迁远方,政府向北方大量移民屯田。
西面:河西走廊:设“河西四郡”;西域:设西域府;西域:设置田官,督率戍卒屯田。
东北:设护乌桓校尉。
3、隋唐管理机构:隋唐时期,负责民族事务的机构是尚书省的礼部和鸿胪寺。礼部的礼部司负责朝聘及册封各民族首领的礼仪,主客司负责各族朝见事宜;鸿胪寺负责宾客接待礼仪。
(1)隋朝
突厥、吐谷浑、党项等周边民族先后归附隋朝。
岭南:加强了对岭南地区各族的治理。589年,百越首领冼夫人迎接隋军统帅韦洸进入广州,她被册封为谯国夫人,为隋朝治理岭南起到了重要作用。
边疆:推行郡县制,以边疆民族的豪酋大姓任郡守、县令。
流求:加强了与流求的接触,曾三次派人抵达流求。
(2)唐朝
西北边疆:称唐太宗为“天可汗”
吐蕃:文成公主、金城公主先后入藏;并进行多次会盟
南诏:加封南诏王
管理机构:大都护府、都督府、羁縻州。长官由各民族首领担任,由大都护府直接管辖,上统于中央政府
4.宋朝
先后与契丹族建立的辽、党项族建立的西厦、女真族建立的金长期并立,各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不断。
5、元朝
民族政策:一方面“行汉法”,另一方面对不同民族实行了明显的差别对待政策。
边疆治理
西藏:封八思巴为帝师,领宣政院事,代表中央政府管理佛教和藏族事务。
东北、云南:设行省进行管辖。
6、明朝
中央:礼部、鸿胪寺、提督四夷馆。
(2)边疆治理
北方:修长城,防范蒙古骑兵入境,沿长城布置军镇,号“九边”;在辽东、宣府、大同等地开放马市,与蒙古、女真各族开展贸易
东北:设都司、卫、所,对女真等族进行管理
西北:设赤斤蒙古、沙州、哈密等卫
西南:设土司
西藏:敕封僧俗领袖,建立羁縻性质的都司等机构;通过贡赐、茶马贸易进行经济交流
7、清朝
中央:理藩院。
边疆治理
蒙古族:满蒙联姻
西北:通过军事斗争平定漠西蒙古准噶尔部叛乱
西藏:册封五世达赖和五世班禅;设西宁办事大臣和驻藏办事大臣
西南:沿袭土司制度,进行“改土归流”【加强了对地方的控制和管理,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
二、中国古代的对外交往
1.秦汉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