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1课时 保障各类物权
课标要求
引述财产权的有关法规及其具体表现,分析城乡生活中维护财产权的典型案例。
科学精神:正确认识财产权及其分类;明确所有权的含义、分类、取得方式及善意取得制度;了解他物权的含义及分类。
法治意识:探究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正确认识各类物权,依法有效保护物权。
核心素养
定分止争——所有权
1.财产制度与财产权
(1)财产制度的意义:财产制度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2)财产权
①含义: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②意义:法律规定财产权,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2.物权
(1)含义和构成: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他物权。物包括动产与不动产。
(2)基本原则
①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②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犯。
3.所有权
(1)含义: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分类:依据主体的不同,我国将所有权划分为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三类。
(3)取得方式
①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因不动产与动产而有所不同。
②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③对于动产,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4.共有关系: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
[拓展] 财产权是公民拥有或实现物质利益的权利。相对于精神利益而言,财产权表达的是物质利益,并构成其他公民权利的物质基础。人身权与财产权共同构成了民法中的两大类基本民事权利。
[拓展] 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拓展] 物权的其他原则
(1)一物一权原则:是指一个物权的客体只能是一个特定物,一个特定的物不能同时成立两个效力相同的物权。
(2)公示公信原则:是公示原则和公信原则的合称,目的是保护交易安全,特别是保护当事人对公示的信赖利益。
[拓展] 交付,就是将物品交割给对方,包括现实交付(物品直接给对方)和虚拟交付(物品名义上属于对方,暂时不给物品)。
[拓展] 不动产所有权不经登记即可取得的特殊情形: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判断1] (1)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就是指私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
答案 ×
解析 物权平等保护原则是指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2)在现实买卖交易中,买方付了钱就能取得物的所有权。( )
答案 ×
解析 在现实买卖交易中,买方付了钱不一定能够取得物的所有权。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因不动产与动产而有所不同。其中,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对于动产,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所以,买方付了钱不一定能够取得物的所有权。
物尽其用——他物权
1.他物权: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两类。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分别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2.用益物权
(1)含义: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主要内容
①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就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②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③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在生活中,这项权利往往与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