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教育管理史》第六章 明清(鸦片战争前)的教育管理

20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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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中外教育管理史》第六章 明清(鸦片战争前)的教育管理 一、明清的文教政策 1、尊经崇儒(明朝建立后,就把尊经崇儒作为国策); 2、推崇程朱理学; 3、实行文化专制: 清代统治者禁锢思想、钳制舆论的手段: ①推行文字狱; ②销毁书籍; ③成立编书馆,收罗大批士子,组织搜集、编篡、注释古书,以便进行控制。 二、明清的教育行政制度 1、明代的教育行政制度: ①中央的教育行政制度: 1)礼部:权力监中,管理一切有关教的事情; 2)国子监:国家最高学府,国家管理国子学的行政机构; ②地方教育行政方面:明初在各直省设置儒学提举司;提学官是地方教育事业的总管;明代府州县学的管理体制为提学官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 2、清代的教育行政制度 ①中央教育行政制度:礼部掌管全国的学校,作为全国最高学府的国子监不再隶属于礼部; ②地方教育行政制度: 1)省:提督学政; 2)府:教授训导; 3)州:学正训导 4)县:教谕训导。 三、明清的学校管理 1、明清国子监的管理: ①教学管理制度: 1)升级之和积分制:初入国子监,一般在正义、崇志、广业三堂修业,后升入中级的修道、诚心二堂,再升入高级的率性堂修业;成绩分三等,8分为合格,及格着由政府发给一张“资格证书”,由此获得相应的官职; 2)课程管理:《四书大全》《五经大全》《性理大全》; 3)监生历事制(★最早实习制度)选拔国子监生到京都各衙门历练政事,白天在各司练习政务,晚上回监读书休息,将读书学习和做官实践结合起来; ②教师管理: 1)国子监作为明代中央政府机构的一个组成部分,接受国家任命官员的统一规定,故国子监没有独立的人事权; 2)清朝把国子监独立于礼部,以加强皇帝对最高学府的直接控制; 3)清国子监教官的考核,按照清朝对在京官员的统一规定,实行“京察”; ③学生管理:国子监设有“绳愆厅”专门“纠察”师生言行,主要有五个规定: 1)尊敬师长,行揖礼、跪听、拱手站立; 2)遵守朝中礼仪制度; 3)遵守国子监作息制度; 4)饮食管理严格; 5)请假制度。 总结:明代专制主义在国子监管理中的具体反映还是有一定价值的。 2、明清地方官学的管理 ①学生管理:有三要求即“外表要求”“年龄要求”“学历要求”;明朝府州县学的学生又分廪膳生、增广生和附学生,廪膳生始于明太祖洪武年间初,由公家给以膳食;廪膳、增广生员享受免除杂役差徭的待遇,而附学生没有此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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