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2.1英国国王与君主立宪制
伊丽莎白二世
1.英国政体的显著特点:
存在君主
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出生于
1926年4月21日, 是家中的长女。
1936年,她的伯父爱德华八世
坚持同离婚两次的辛普森夫人
结婚而被迫逊位。由她的父亲
艾伯特继承王位,称为乔治六
世,伊丽莎白被立为王储。1952
年伊丽莎白接替父王正式即位,
并于次年6月在伦敦加冕,成为
第42位英国君主。
(1)原因
光荣革命
最早进行资产阶级革命,资产阶级在经济上比较弱小,革命不彻底,导致新兴资产阶级与王权相互妥协
由于特殊的国情和历史原因,“光荣革命”
后,君主制经过改造得以保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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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英国国王的地位:
现在英王的全称是:托上帝洪恩,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及她的其他领土和领地的女王;英联邦之首,基督教的保护者伊丽莎白二世
虚位元首(统而不治)
①名义上: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总司令
(2)地位
(2)形式上:
①有权任免首相,各部大臣等高级官员
②有权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
③有权批准法律
《权利法案》
1.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
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2、近来以国王权威擅自废除法律或法律
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3、设立审理宗教事务之钦差法庭之指令,
以及一切其他同类指令与法庭,皆为非法
而有害。
4、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
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
超出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2)地位
19世纪英国宪法权威白芝诺特说:“上下两院如果
作出决定,就是把女王本人的死刑判决书送到她面前,她也不得不签字”。
(3)实际上:
①国王受许多法律和惯例的严格限制,仅具有象征性的地位。
②真正的权力掌握在议会和内阁手中。
③国王每年的开销用度,都需要议会审批
英国曾流行这样一句话:“当国王在白金汉宫时,全国人民睡得更安静,更和平。”
---张金鉴:《欧洲各国政府》
①国王是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象征
3.作用
(3)作用
②承担国家礼仪性的职责
磋商权
鼓励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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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相就某些事务应征国王的意见,国王可以提出自己的看法,供首相和内阁参考,但最后决定权仍在首相和内阁。
国王授予相关人士封号,勋章爵位等,被授予各种奖励人士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