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无棣县博翱职专教学设计
使用日期 年 月 日
课题
1.1.1 集合的概念
课型
新授
课时
1
备课人
教学目标
1. 初步理解集合的概念;理解集合中元素的性质.
2. 初步理解“属于”关系的意义;知道常用数集的概念及其记法.
3. 引导学生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培养独立思考和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的意识.
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集合的基本概念,元素与集合的关系.
教学难点:正确理解集合的概念.
教学方法
本节课采用问题教学和讲练结合的教学方法,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通过创设情景,引导学生自己独立地去发现、分析、归纳,形成概念.
教学流程(按本学科模式设计)关键环节: 预习导航 达标测试
教学过程:
1、 导入:
师生共同欣赏图片“中国所有的大熊猫”、“我们班的所有同学”.
师:“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些都给我们以集合的印象. 引入课题.
二、新授:
1、课件展示引例:
(1) 某学校数控班学生的全体; (2) 正数的全体;
(3) 平行四边形的全体; (4) 数轴上所有点的坐标的全体.
师:每个例子中的“全体”是由哪些对象构成的?这些对象是否确定?你能举出类似的几个例子吗?
学生回答.
教师引导学生阅读教材,提出问题如下:
(1) 集合、元素的概念是如何定义的?
(2) 集合与元素之间的关系为何?是用什么符号表示的?
(3) 集合中元素的特性是什么?
(4) 集合的分类有哪些?
(5) 常用数集如何表示?
教师检查学生自学情况,梳理本节课知识,并强调要注意的问题.
2. 集合的概念.
(1) 一般地,把一些能够确定的对象看成一个整体,我们就说,这个整体是由这些对象的全体构成的集合(简称为集).
(2) 构成集合的每个对象都叫做集合的元素.
(3) 集合与元素的表示方法:一个集合,通常用大写英文字母 A,B,C,…表示,它的元素通常用小写英文字母 a,b,c,… 表示.
3. 元素与集合的关系.
(1) 如果 a 是集合 A 的元素,就说a属于A,记作aA,读作“a属于A”.
(2)如果a不是集合A的元素,就说a不属于A,记作a A.读作“a不属于A”.
4. 集合中元素的特性.
(1) 确定性:作为集合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