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3课 中国近代至当代政治制度的演变
一、民国时期的政治制度
二、中国共产党在根据地和解放区的制度探索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制度
一、民国时期的政治制度(1912-1949)
(1)南京临时政府时期(1912.1-3)——建立共和
1911.10.10武昌起义
1912.1.1民国建立
1912.2.12清帝退位
1912.3.10袁世凯
就任临时大总统
1912年3月11日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颁布
一、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二、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三、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
四、人民得享有左列各项之自由权。
五、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摘自191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重要文件,具有反对君主专制制度的进步意义。
主权在民
三权分立
自由平等
责任内阁
一、民国时期的政治制度(1912-1949)
(2)北洋政府时期(1912-1928)——政党政治
国民党成立
“宋教仁”案
“二次革命”
袁世凯称帝
军阀混战
1912.8
1913.3.20
1913.7
1915
1916-1928
1913.10-11
袁世凯就任
正式大总统,
随后解散
中国国民党和国会
政党政治
名存实亡
共和
名存实亡
★概括北洋政府时期政党政治的发展历程。
孙中山的“革命程序”论
时间 内容
“军政” 1924年--1928年 通过武装革命彻底打倒军阀,实现国家的统一和独立。
“训政” 1928年--1948年 以“军政”统一全国后,需要在国民党的领导下,以“训政”来开启民智,培养民众的民主意识。届时要实行约法,由政府派出经过训练、考试合格的人员,到各县筹备地方自治,并对人民进行使用民权和承担义务的训练。
“宪政” 1948年-1949年 国民政府改组为总统府以后
“还政于民”,宪政民主。
(3)南京国民政府时期(1927-1949)一党专政
在训政时期,由中国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国民大会领导行使政权;大会闭会期间,把政权付托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治权之行政、立法、司法、考试和监察五权,由国民党政府独揽执行。
——《训政纲领》
九、一完全自治之县,其国民有直接选举官员之权,有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