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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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相关内容可参见中外历史纲要(下)第3、8、9课
学习目标
1.了解罗马法、中古时期法律、《权利法案》《法国民法典》等法律的发展历程,从“历史解释”角度认识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和基本特征。
2.搜集相关史料了解中世纪基督教和新教的基本主张,从“史料实证”角度分析宗教伦理在西方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
一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1.渊源——罗马法
(1)《十二铜表法》
目的:为了缓和平民和贵族的矛盾,公元前450年左右,罗马共和国颁布了《十二铜表法》。
(2)《罗马民法大全》
①背景:罗马帝国时期,随着统治区域的扩大和人口的激增,法律制度更加完善。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下令编纂《罗马民法大全》。
②地位:是古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
③影响: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2.发展
(1)中古时期的法律
①日耳曼法:各日耳曼王国在记载和整理日耳曼人部落习惯法的基础上编纂的一批成文法,作为庄园法庭审判的依据。
②教会法:根据基督教神学制定和颁布。
③研究和宣传罗马法运动:11世纪以后在欧洲国家出现,促进了罗马法的传播。
(2)英美法系的形成
①11世纪,诺曼王朝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王室设立法院,并派法官定期到各地进行巡回审判。
②12世纪前后,建立在习惯法基础上、全国普遍适用的法律在英国逐渐形成,这就是普通法。
③13世纪,英国通过《大宪章》,确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
④“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
⑤美国等很多国家在学习英国法律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国法律,它们构成了普通法系,也称“英美法系”。
(3)大陆法系的形成
①13世纪以后,随着王权的加强,法国统一法律的步伐加快,建立在罗马法基础上的法律体系日益成熟。
②法国爆发大革命后,法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
③1804年,拿破仑签署法令,颁布了《法国民法典》,它与此后制定的四部法典一起被统称为“拿破仑法典”。拿破仑法典与此前颁布的法律,构成了法国的成文法体系,最终确立了法国的资产阶级法律制度。后来,逐渐形成了以罗马法为基础、以《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世界性法律体系,称为“大陆法系”或“民法系”。
二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1.背景:近代以来,西方各国在继承传统法律思想的基础上,融合了启蒙思想家们提出的思想主张,制定了各自的法律制度。
2.基本特征
在国家权力结构层面上
坚持权力制衡、三权分立,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法律由议会制定,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
在法律内容上
注重保护个人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等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
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为了保证从立案到审理再到判决的每个程序的公开公正,建立了律师制度和陪审团制度
3.局限性
(1)它确认了私有财产制度,每个人财产的多少往往决定着法律地位的高低。
(2)对个人权利的认定也有逐渐改进的过程,直到20世纪,黑人、原住民和妇女还在为享有完全的公民权积极斗争。
三 宗教伦理与教化
1.宗教改革前
(1)基督教的发展
①392年,基督教成为罗马国教。
②在帝国废墟上建立的日耳曼人国家为了取得罗马人和教会的支持,逐渐接受了基督教。
(2)基督教的教化
①影响了中古时期欧洲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
②教士们宣讲教义,开办学校,学校主要讲授宗教内容,但在教育和文化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3)基督教的宗教伦理:必须孝敬父母,不许偷盗、奸淫、杀人、贪恋别人的财物等,要求人们逆来顺受、忍受世间的一切痛苦。
(4)影响:基督教的宗教伦理和教化作用强化了教会对人们的控制,深刻影响了人们的思想意识和日常行为。
2.宗教改革后
(1)基督教的分裂:宗教改革后,西欧的基督教分裂为天主教和新教。新教适应了原始积累时期新兴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诉求,提出了一些新的主张。
(2)新教伦理与教化
①新教反对教皇权威,主张信徒通过自己阅读《圣经》理解教义,提倡节俭和积极入世的态度。
②鼓励人们发财致富。
③局限:新教仍然坚持基督教的基本教义,束缚人们的行为,麻醉人们的思想。新教还排斥其他教派,一些对教义持有不同意见的人被斥为“异端”,遭到迫害。
[概念阐释] 《十二铜表法》
公元前五世纪时,罗马的习惯法解释权操控在贵族手里,为贵族谋利益。平民经过长期斗争,于公元前449年逼使贵族制定和公布了成文法。因其刻在十二块牌子(铜表)上而得名。十二铜表法基本上沿用旧制度,维护奴隶主贵族的利益,但它的明文规定,限制了贵族随心所欲地解释法律的权力。
[易错点拨] 《十二铜表法》的颁布限制了贵族对法律的随意解释,平民利益得到保护,但实质上仍然是维护贵族利益的法律。
[问题思考1] 11世纪以后,为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