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二单元 官员的选拔与管理 知识清单
第5课 中国古代官员选拔与管理
一、官员的选拔
1.西周至春秋的世官制:官位世袭的制度,贵族世代垄断高官。
2.春秋战国时期的荐举和军功爵制:春秋战国时期,尚贤思想兴起,各国为争霸图强,纷纷鼓励荐举有才能的人为官, 或依据军功大小授予官职。
3.汉朝察举制:察举指先考察而后推举,重点考察被举者在乡里的舆论评价和为官能力,然后推荐为官或提拔任用。
4.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在各州、郡设置大中正、中正,由本籍在中央任高官的人担任,中正根据家世、道德和才能评定州、郡士人的资品,分为九等,写出评语, 称为“状”。获得资品的士人,由吏部授官。
5.科举制:科举以分科考试选拔人才为特点,分为制举和常举。制举是皇帝自设科目考试选人;常举每年举行,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等几十种,其中明经和进士两科最受社会重视。考试合格只是取得为官的资格,还需吏部铨选后方可正式任官。
一、官员的选拔
1.西周至春秋的世官制:官位世袭的制度,贵族世代垄断高官。
2.春秋战国时期的荐举和军功爵制:春秋战国时期,尚贤思想兴起,各国为争霸图强,纷纷鼓励荐举有才能的人为官, 或依据军功大小授予官职。
3.汉朝察举制:察举指先考察而后推举,重点考察被举者在乡里的舆论评价和为官能力,然后推荐为官或提拔任用。
4.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在各州、郡设置大中正、中正,由本籍在中央任高官的人担任,中正根据家世、道德和才能评定州、郡士人的资品,分为九等,写出评语, 称为“状”。获得资品的士人,由吏部授官。
5.科举制:科举以分科考试选拔人才为特点,分为制举和常举。制举是皇帝自设科目考试选人;常举每年举行,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等几十种,其中明经和进士两科最受社会重视。考试合格只是取得为官的资格,还需吏部铨选后方可正式任官。
二、官员的考核
1. 秦汉时期:秦汉官员的考核办法主要是上计制。每年秋冬,各县、侯国将一年来的户口垦田、钱谷入出、盗贼多少等情况汇集到郡国,再由郡国汇总,制成计簿(集簿),上报中央,称为“上计”。御史参与审核计簿,防止造假。上计考核的结果是官员赏罚的依据。
2. 魏晋南北朝时期:因门阀士族势力强大,战乱频仍,考核大都流于形式,但曹魏、西晋、北朝也制定了相应的考核法规。
3. 隋朝:九品以上官员每年要考核,地方官年终要到中央汇报工作。
4. 唐朝:考核官员,以品德和才能为标准,分为九等,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官员的黜陟。
5. 宋朝:考核称为“磨勘”,由审官院考核京官,考课院考核地方官。
6. 明朝:考核有考满和考察。
(1)考满:官员任现职满3年称“初考”,满6年称“再考”,满9年称“通考”。考核结果分称职、平常、不称职三等, 是决定官员正常升迁或降、调的依据;
(2)考察:包括外地官员三年一次的朝觐考察(外察)和京官六年一次的京察,重在查处官员的贪酷和不作为。
7. 清朝:清朝的考课制度,包括三年一次的京察和大计,分别考察京官和外省文官。
三、官员的监察
1. 秦汉建立了以御史大夫(西汉晚期御史大夫改为大司空后,御史中丞逐渐成为最高监察官)为首的中央监察体系。
2. 汉武帝为加强中央集权,澄清吏治,将全国划分为13个州(部),每州设刺史 1人。刺史秩卑权重,代表皇帝巡行郡国,依朝廷规定的“六条”纠举强宗豪右和郡国守、相的不法行为。此后,巡视监察制度始终延续下来。
3. 隋唐: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构,其长官为御史大夫。唐太宗将全国分为十道监察区,委派监察官定期或不定期巡回监察。
4. 宋朝:御史台承唐制,地方则划分路作为监察区。宋朝监察制度的重要变化是台谏合一,以往只负责言谏的谏官与御史台官员一样拥有了监察的权力。
5. 明朝:(1)措施:都察院监察御史不仅负责纠察内外百官,还代皇帝巡按各省。六科给事中则负责皇帝制敕与大臣奏疏的封还驳正,兼有纠劾百官之权。(2)特点:御史和给事中都只是正七品官员,秩轻权重。
6.清朝:将六科并入都察院,停止了派御史巡按各省的做法,但都察院作为皇帝“耳目风纪之司”监察百官的职能没有改变。
第6课 西方的文官制度
一、西方文官制度建立的原因
1. 弊端:西方传统选官制度的弊端:(1)中古晚期到17、18世纪,恩赐官职制下,,国王通过任命亲信官员干扰议会活动;(2)内阁制和政党政治形成后,政党分肥制下,滋生腐败,政党更迭影响政府工作连续性与稳定性,降低效率;2. 经济:工业革命开展,要求扩大政府职能,提高官员素质;3. 政治: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完善,要求公平、公正的选官机制;4. 外部:科举制提供借鉴
二、西方文官制度的特点
1. 范围的划分:西方国家的文官一般特指在政府行政部门任职的事务官。在英国,文官即公务员,而在美法等很多国家,文官是公务员中的一部分。美国行政系统的所有工作人员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