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任何一个国家之繁荣的最重要的标志就是居民数量的增长。”
经济学家
亚当·斯密(1723年—1790年)
亚当·斯密说“任何一个国家之繁荣的最重要的标志就是居民数量的增长。”人口是赋役的基础,赋役是国家财政的根本,户籍是赋役征发的依据。
亚当·斯密(1723年6月5日—1790年7月17日),出生在苏格兰法夫郡(County Fife)的寇克卡迪(Kirkcaldy),英国经济学家、哲学家、作家,经济学的主要创立者。亚当·斯密强调自由市场、自由贸易以及劳动分工,被誉为“古典经济学之父”“现代经济学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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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第六单元 基层治理与社会保障
第17课
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与社会治理
战国
秦朝
汉朝
隋唐
宋朝
元朝
明朝
清朝
国家大规模编排民户,制定户籍;户籍制度逐步确立。
实行分类登记制度:除一般百姓的户籍外,宗室籍、宦籍、市籍等。
实行“编户制度”,编入户籍的百姓成“编户齐民”。东汉末年,户籍散乱。
隋朝“大索貌阅”,重新核定户籍。唐承隋制,管理更严,户籍三年一造。
户籍分拥有土地、缴纳赋税的税户——主户与没有土地的佃户——客户。
按职业定户籍,“诸色户计”,一旦定籍,世代相袭,不得变动。
以职业定户籍。 以里甲制为基础,制造户籍册,称“黄册”
户籍管理相对松弛,乾隆年间,朝廷谕令户籍永停编审
一 、历代户籍制度演变
魏晋
南北朝
黄籍,白籍,土断
黄籍/白籍/土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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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期地方官就要对所掌户籍和赋税造册“上计”中央,以查考其政绩。秦朝对人口的管理和控制进行了改革。不仅按不同情况区分了各种不同的户籍,还确定了户口的什伍编制方式,规定了生著死削的统一办法,制定了户主申报和典老(基层管理人员)审查核实的登记户口的程序。登记的内容有户主及成员的详细信息、祖宗三代出身情况及家内人员与财产类别等项内容……
唐朝还通过加强立法,把户籍事务列入法治范围,从而加大了这一制度的控制力度。宋代户籍分主户和客户,主户有土地要交地税,客户为无地佃农要交丁口税。地籍与户籍开始分离。地籍单独出现,而且与户籍并举,地位同等。明代中期张居正实行“一条鞭法”,更重视地税,使户籍制度与赋役制度基本脱离,黄册制度陷于瓦解。清政府下令彻底废除人丁编审,户籍管理制度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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