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社会环境与个体道德发展
与学校教育所提供的个体道德成长的情境相比较,社会环境(专指学校德育的外环境)带有许多显著的特点,主要有三。
一是普遍性与开放性。学校德育是系统和受控的,在一定时间、空间中展开,因而是狭小和有限的。而社会环境则是个体道德成长的“空气”和“水”,从时间上看,它覆盖了个体生命的全部历程,因而影响个体一生的道德社会化;从空间上看,社会环境包围着学校,并且渗透于受控制的学校德育,使个体尤其是儿童的道德发展处在一个全方位的影响之中。所以,虽然学校德育对个体的影响有专门性、系统性、可控性等优点,但是却不可能具有社会环境影响这种时空上的普遍性和开放性。不管学校德育如何改善,它对个体的道德成长的影响与社会环境的德育影响相比都具有狭隘和封闭的特色。
二是文化性与隐蔽性。学校德育尤其是一些东亚国家的学校德育,往往是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的德育。强调“德”的思想、政治内涵,有设定的德育目标。而且教育行政部门往往对德育的各个环节均有命令式的规定。这种学校德育对个体的道德成长的影响有其立场鲜明和正面强化的一面,然而也有一定的负效应。中国教育学界、心理学界所研究的“心理感应抗拒”等现象都在学校德育中显著存在。而社会环境则不然,社会环境是个体道德成长的“空气”和“水”,在影响方式上则可解释为“文化性和隐蔽性”。虽然社会环境的某些因素亦对个体施加直接的道德影响,有的甚至比学校德育更具明显性和强制特点,但校园文化之外的社会文化,即一个社会的政治、经济、社会心理、社区、大众传媒和家庭,对个体道德成长的影响则是隐性的、渗透的,具有“润物细无声”的教化特点。
三是互动性和创造性。社会环境对个体道德成长的意义不仅在于其影响时空及作用方式,而且塑造了一定阶段和一定国土之上的道德,决定了学校个体的内在道德需求和一定社会个体道德社会化的具体指向。此外,社会文化往往不具有为政府和学校所完全控制的特点,不可避免地会塑造出道德上的反叛者,因而也会对学校德育产生巨大的正面或负面影响。纵观中外德育史,道德个体所受到的最激进的影响往往都是来自社会。而学校文化则往往具有保守性。正如布鲁柏克所言:“学校长期以来在实践上甚至在理论上更被认为其作用是与当时的社会需要一致,同时更经常落后于这些需要,几乎从未超越过这些需要。” 脚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