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 9 课
两宋的政治和军事
当赵匡胤夺取到政权之日,他所接收的实际上只是一个烂摊子。就这个政权本身来说,所继承的是五个短命王朝,即在五十三年的时间内,改换了五个朝代和八个姓氏的十三个君主。如何能免于再成为第六代的短命王朝,这是他处心积虑想要加以解决的一个问题。
———邓广铭《宋史十讲》
一、立国之法
“事为之防,曲为之制。”
1.背景:
※北宋建立后,逐渐结束五代十国的分裂局面;
※鉴于唐后期以来繁镇割据的历史教训,采取强化中央集权、维护政权稳定的措施。
2.内容:
中央:
二府:
三司:
枢 密 院:军政(调兵权)
中书门下省:行政
盐铁、度支、户部
地方:
政治:派文臣任各地知州(节度使逐渐变为虚衔)
经济:转运使(各州赋税绝大部分上缴朝廷)
军事:收精兵(精锐部队编入禁军,拱卫京师,镇守地方)
监察:通判(州一级设通判,制约知州)
二府三司
(一)柴氏子孙有罪,不得加刑,纵犯谋逆,止于狱中赐尽,不得市曹刑戮,亦不得连坐支属。
(二)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
(三)子孙有渝此誓者,天必殛之。
宋朝祖训
宋太祖赵匡胤
宋朝兵制
1.禁兵:也叫正兵,负荷着守卫和征战的职责;
2.厢兵:在诸路州郡供杂役,有兵之名,无守战之责;
3.乡兵:与辽、夏搭界的地方,或有大量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抽调丁壮,编制而成,在农闲时训练,专供诸路随时调用的“土兵”
4.蕃兵:西北边缘,羌族种落甚多,把其中汉化较深、与汉人关系较好的熟户或属户中的丁壮编制而成。
“可以利百代者,唯‘养兵’也。方凶年饥岁,有叛民而无叛兵;不幸乐岁而变生,则有叛兵而无叛民。”
——宋太祖
一、立国之法
“事为之防,曲为之制。”
3.方针:崇文抑武
4.评价:
※有效地预防了内部动乱,巩固了国家的统一和安定;
※制度过于僵化,权力分割过细,影响了行政效率,助长了因循守旧的政治风气。
※导致官僚机构膨胀和军队不断扩充,形成了冗官、冗兵和冗费的局面,为北宋埋下了积贫积弱的祸根。
“吾宋制治,有县令,有郡守,有转运使,以大系小,丝牵绳联,总命于上。虽其地在万里外,方数千里,拥兵百万,而天子一呼于殿陛间,三尺竖子,驰传捧诏,召而归之京师,则解印趋走,惟恐不及。”
——苏洵《嘉祐集》
一、立国之法
“事为之防,曲为之制。”
3.方针:崇文抑武:
※有效地预防了内部动乱,巩固了国家的统一和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