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统编版必修三《政治与法治》
第二单元 人民当家作主
第五课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复习
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方式
一、人民代表大会: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产 生
选
举
组
成
人民
人大代表
统一行使
国家权力
行政、监察、审判、检察等机关
具体行使管理国
家和社会的权力
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
决
定
各级权力机关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国家机关组织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2)职权:国家最高的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
一、人民代表大会: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
立法权
决定权
任免权
监督权
即制定(立、改、废)法律的权力。
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国家和社会或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权力。
对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进行选举、任命、罢免的权力。
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权力。
核心突破
注意:
(1)人大审议相关国家机关的工作报告是监督权,审议并通过相关国家机关的工作报告是决定权,通过预算报告是决定权,通过决算报告是监督权。
(2)有立法权不一定就是立法机关。我国的立法机关是唯一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其中,全国人大行使最高立法权。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4)组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和特别行政区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5)常设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宪法规定的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6)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一、人民代表大会: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
区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性质
地位
职权
常设
机关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中央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本行政区域内的一切重大问题,都由它讨论决定,并由它监督实施
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
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设常务委员会,乡级人大不设常委会
知识拓展:注意几个区分:
1.“国家权力机关”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区分
前者是指人民代表大会,包括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后者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前者包括后者。
2.“权力机关”与“立法机关”的区分
前者是人民代表大会,包括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但后者只能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3.全国人大与全国人大常委会
①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机关;②全国人大常委会只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部分职权,它没有"最高"的权力。
1.人大代表的产生:
任期:五年
二、人大代表:肩负人民重托
民主选举产生。
2.人大代表的地位: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2)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3.人大代表的职权:
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
4.人大代表的义务:
(1)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级人大代表应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意见和要求,回答询问,帮助所在地方的人民政府推进工作。
(2)人大代表是人民利益的代言人,应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努力为人民服务,并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
直接选举:县级及乡级人大代表由选民产生
间接选举:县级以上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大代表选出。
质询权
提案权
审议权
人大代表职权
表决权
立法权
决定权
监督权
人民代表大会职权
任免权
注意区分
1.内涵: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定期选出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机关,并由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其他国家机关,以实现人民民主专政历史任务的政权组织形式。
2.决定因素: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的。
国 体
政体
人民民主专政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反映
决定
一